虚报冒领征地补偿款 平度5名"小官"获刑(图)

2017-03-03 14:10   来源: 半岛客户端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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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半岛全媒体记者 孙桂东 李珍

  “被告人王某犯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两个月……”3月2日上午,平度市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一起滥用职权案,5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至一年两个月,并处罚金。

  



  经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王某在平度市某重点工程指挥部工作期间,负责清点征用土地地上附着物,与时任当地村干部的被告人吴某甲、吴某乙、吴某丙、吴某丁合谋,以虚报地上附着物的方式骗取国家补偿款人民币35万余元,又以虚报坟头的方式,骗取国家补偿款1万5千余元,王某向吴某等人非法索取2万元。后王某又与崔某等人合谋,以虚报温室大棚等地上附着物的方式,骗取国家补偿款29万余元,王某向崔某非法索取12万8千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某作为国家工作人员,为徇私利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其行为构成滥用职权罪。被告人吴某甲等4人虽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但与王某共谋,利用王某的身份地位和滥用职权的行为,合伙骗取国家财产,也构成滥用职权罪,遂依法判处相应刑罚。

  “小官贪腐是指部分基层国家工作人员和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借助手中权力,通过虚报村民人数、小麦种植面积等方式,贪污、挪用、侵占公款和集体资产,导致国家利益受损的犯罪行为。小官贪腐案件多集中在农村地区,离基层群众的距离更近,更容易直接侵害群众利益。”

  据了解,2013年以来,平度法院共审理各类小官贪腐案件63件,惩治罪犯90人,其中村级干部79人。 平度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栾经梅表示,在下一步工作中,平度法院将继续发挥审判职能,加大对小官贪腐案件的惩治力度。配合公安、纪委、检察院等部门,严厉打击小官贪腐行为。定期发布典型案件,加强教育警示。对相关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杜绝管理漏洞,以维护国家和集体利益不受侵害。

   [编辑: 张珍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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