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网3月8日讯 信网(0532-80889431)了解到,2月26日晚,聊城市驾驶员臧某在青岛酒后驾车撞人后逃逸,逃回老家后,担心被撞人生命,于第二天到聊城刑警支队投案自首。另人意想不到的是,被撞人也喝醉了,不知道自己被撞,也没报案。青岛市北交警通过摸排走访,缜密侦查,分析研判,准确找到事故受害人,不顾疲劳一天之内驱车1000公里,前往聊城将肇事车辆查获。至此,该交通肇事逃逸案成功侦破,依法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捍卫了法律的尊严。
3月4日,青岛交警支队接到聊城刑警支队转来的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件,2月27日,臧某(男,29岁,聊城东阿人)到聊城刑警支队投案自首,称自己在青打工期间于2月26日晚22时左右,酒后驾驶车辆在辽阳西路劲松五路至劲松七路之间撞伤1名行人后驾车逃逸,并连夜驾车回到聊城东阿。支队通过查询,未发现有该案受害人报警记录。找不到受害人,就无法查清案件事实,该案就无法立案处理,也就意味着不能依法对肇事逃逸事人进行惩处,受害人也无法维护合法权益,挽回损失,因此案件调查工作一度陷入僵局。
为了快速侦破该案,查清案件事实。3月4日,青岛交警支队事故预防处带领市北大队事故科骨干力量,组成专案组立即展开调查取证工作。专案组民警调取了有关视频监控和相关资料,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事发前该肇事车曾在长沙路一带行驶。3月 5日,民警兵分两路,一路由民警刘新伟带领协警王涛沿滁州路一路调取监控和走访调查。一路由民警李卫带领协警孙进超到合肥路派出所调取事发当天报警记录。通过认真筛选派出所报警记录,细心的民警发现26日22时09分许,有一女性报警称,该驾车途经滁州路杨家群中石油加油站,发现一名行人头东脚西趴在长沙路车行道上,十分危险,请民警立即到现场处置。110警车接警后迅速到达现场,但在现场未找到该报警人所称的这名行人。这一报警记录,立即引起了具有丰富办案经验的民警的重视和怀疑,民警李卫马上与报警人取得联系,报警人告诉民警其未看到事发经过,不能确定该案是交通事故,随后民警与报警人一起赶到位于滁州路杨家群中石油加油站前的事发现场,由报警人指认了现场,确定了伤者的倒地位置。
随即民警围绕该事发地点展开广泛调查,当民警排查走访至现场附近一家家具厂时,该厂一名员工向民警提供了一条重要线索。2月26日晚,该从单位外出时,在地上捡到一部手机,并发现有一中年男子坐在马路边,满脸是血。该员工离开后拨打捡到的手机寻找失主,刚才那名坐在路边满脸是血的中年男子与朋友随后来到双方约好的地点向他表示其就是机主,在领取了手机后离开。民警通过调取现场周边监控发现,杨家群中石油加油站内的一处监控摄录到了整个事发过程。事发时,一辆银灰色轿车沿滁州路西向东行驶至中石油加油站前,将一名行人撞倒后驾车逃逸,该受伤行人在自行爬起后,坐在马路边叫来朋友过来帮忙。民警通过分析研判,基本确定该名受伤行人就是“2.26”交通肇事逃逸案受害人。
随后民警循线调查,利用智能交通大数据技术进行分析,发现事故发生后,当晚受害人在朋友的陪护下,打出租车到了齐鲁医院创伤科进行了治疗,随即民警赶到医院调取了受害人有关信息,通过电话与伤者取得联系,伤者在电话中告诉民警,事发当晚自已喝了一些酒,对自已怎么受的伤并不清楚,还以为是自己摔伤的,因此也未报警。在医院治疗后,自己现已出院正在老家沂南养伤。民警把该案调查取证的情况告知了受害人,受害人一开始还不信,在民警进行反复解释和说明后,受害人表示相信民警并马上回青处理有关交通事故善后事宜。
3月7日,民警驱车1000公里赶到聊城东阿,将肇事车辆查获,并提取了该车前风档玻璃上受害人的毛发组织,固定了有关证据。至此,“2.26”交通肇事逃逸案成功侦破。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当中。
信网全媒体记者 岳祥 通讯员 王友科
[编辑: 刘晓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