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域旅游"时代需要全域治理

2017-03-14 09:55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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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韩金惠

  随着我国进入“全域旅游”时代,老百姓已不再局限于景点旅游,而是更倾向于自助游、休闲游。在这样的大环境下,景区管理也要从景点景区围墙内的治安管理、社会管理向全域旅游依法治理转变。

  国家旅游局局长李金早3月12日在人民大会堂“两会部长通道”回答记者提问时说,中国旅游正从“景点旅游”转变到“全域旅游”,要建立适应“全域旅游”特点的旅游治理机制,成立旅游发展委员会、旅游警察、旅游巡回法庭以及工商旅游分局等。(3月13日新华社)

  在此之前,很多人对于旅游警察的印象还是在三亚,2015年10月5日,中国首支旅游警察——三亚市公安局旅游警察支队被正式批准挂牌成立。其实截至目前,全国已有21个省份成立了旅游发展委员会,13个省份成立了旅游警察。而按照国家旅游局局长李金早的说法,今后,旅游警察将会在全国推广开来。

  但是公众最关心的是,从当初的三亚到最近的云南,旅游乱象屡禁不止的情况下,旅游警察的作用究竟有多大?相比于旅游、工商、物价、公安等多部门“九龙治水”,成立旅游警察最大的好处在于能实现各项职能的集中,让游客投诉更直接更高效。以三亚为例,成立旅游警察队伍后,对旅游市场的监管变被动为主动,建立起了快速高效的“多部门联勤联动,联合执法”工作机制,根据游客的投诉举报、舆情监测、明察暗访等线索,做到快速反应,及时解决游客的问题。

  当然,旅游警察并非孤军奋战,李金早所说的旅游治理机制就是一种“1+3”模式:“1”就是旅游委员会,“3”是设立旅游警察,设立旅游巡回法庭,设立工商旅游分局。这是基于当前旅游市场的特点,总结现有经验的结果。毕竟旅游警察不能包治百病,旅游业的治理,还是要靠旅游、工商、物价等多部门形成合力。

  希望旅游警察能够尽快从一些地方的“自选动作”,成为在全国推进综合执法的“规定动作”,也希望适应时代发展的全新旅游治理机制能够早日建立。时代在发展,市场在变化,一些旧的治理机制已经不再适应新的格局要求。

  经过这些年的发展,国内的旅游市场与过去相比已经发生了质的变化。尤其是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首次提出“全域旅游”的概念,预示着老百姓已经不再局限于景点旅游,而是更多地倾向于自助游、休闲游。旅游景点躺着数钱的日子已经一去不复返。在这样的大环境下,景区管理也势必要从景点景区围墙内的治安管理、社会管理向全域旅游依法治理转变。简单一点来说就是,过去只要把景点的治安搞好就行,现在景点以外的涉及游客的方方面面也要搞好。

  

半岛网辣蛤蜊评论(http://news.bandao.cn/lagala/)原创作品,转载请注明来源。 [编辑: 刘晓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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