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全媒体记者 刘恺琦 报道
半岛都市报3月20日讯 高考在即,青岛市招考办在3月20日下发通知,青岛市2017年的高考体检工作安排在3月25日至4月15日之间,体检要求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考生都要参加。市招办还发布了体检前、体检中和体检后的一些注意事项。
近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下发了《关于做好山东省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报考高校的所有考生均须参加体检并按规定交纳体检费。体检工作由市招考办统一组织管理,区、市招考办具体组织实施。
市招办相关负责人表示,青岛市体检安排在3月25日至4月15日之间,考生要按照高考报名所在区、市招考办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体检医院由各区、市招考办和卫生行政部门共同商议确定,具体体检地点、时间及有关要求由各区、市招考办确定并公布,考生必须在本区、市规定的时间到指定体检医院进行体检。非指定的体检医院做出的考生体检结论无效。
高考体检项目主要包括眼科、内科、外科、耳鼻喉科、胸部透视等内容。市招办提醒,考生在体检结束后,必须主动向所在中学或区、市招考办查询体检结果。要详细了解自己体检表的各项内容。考生如对体检结果有异议,应于体检结束一周内向体检站提出申请,经体检小组批准后,进行复查。
报考军事、公安、武警等高校志愿的考生还须参加由省军区、省公安厅或有关高校组织的军检、面试或体能测试,标准按教育部、总政治部、公安部联合下发的有关文件执行,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链接 六类疾病高校不予录取 记者从今年高考体检指导意见中看到,确定患有下列疾病者,学校可以不予录取:
严重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经手术治愈,或房室间隔缺损分流量少,动脉导管未闭返流血量少,经二级以上医院专科检查确定无需手术者除外)、心肌病、高血压病;重症支气管扩张、哮喘,恶性肿瘤、慢性肾炎、尿毒症;严重的血液、内分泌及代谢系统疾病、风湿性疾病;重症或难治性癫痫或其他神经系统疾病;严重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者(肝炎病原携带者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此外,还有结核病除下列情况外可以不予录取:(1)原发型肺结核、浸润性肺结核已硬结稳定;结核型胸膜炎已治愈或治愈后遗有胸膜肥厚者;(2)一切肺外结核(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等)、血行性播散型肺结核治愈后一年以上未复发,经二级以上医院(或结核病防治所)专科检查无变化者;(3)淋巴腺结核已临床治愈无症状者。
[编辑: 张珍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