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被执行人王某在青岛流亭国际机场安检通道,被安检人员协助拦截,并由随后赶来的市南法院执行法官带回法院,王某也成为市南法院实施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制度以来,在青岛机场被安检人员拦截并成功控制的第70位被执行人。
申请执行人战某与被执行人王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由市南法院受理后,多次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并于2013年11月下达了判决书:被告王某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付原告战某借款本金、利息及律师费、诉讼费共计33万余元。后王某因不服判决,上诉至青岛市中级法院,经法院审理,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但王某迟迟不履行还款义务,战某遂向市南法院申请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市南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限王某在法定期限内履行付款义务,但被执行人以种种理由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经申请执行人申请,市南法院向被执行人发出了限制高消费令,但被执行人王某仍我行我素,在欲搭乘飞机前往上海时被机场安检处协助拦截,市南法院执行法官随即赶赴青岛机场将王某带回法院。经执行法官反复劝说,王某仍拒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市南法院依法对其司法拘留15日。
为加大执行工作力度,最大限度保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2010年5月,最高人民法院通过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该规定明确禁止被执行人有以其财产支付的高消费行为。2010年8月,市南法院与青岛机场安检处建立了联动机制,在全国率先采取限制不履行义务被执行人乘坐飞机措施,如被执行人乘坐飞机,在其进入安检通道后,由机场公安民警暂时控制被执行人,并通知市南法院执行法官前往机场将被执行人带回。
多年来,市南法院的执行法官们无论是节假日还是深夜、凌晨,都时刻处于备勤状态。通过与青岛机场相互协作,相互配合,共有70名被执行人在机场安检处被拦截并被执行法官强制带回,有40余人与申请执行人达成还款协议或主动履行义务,有20余人被司法拘留。
城市信报记者 张鹏
[编辑: 刘晓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