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山东省检察院了解到一组数据:2016年,全省共受理提请批准逮捕未成年人犯罪案件927件1325人,不捕337件515人,不捕人数占比接近30%;受理审查起诉1857人,不诉256人,与此同时,提出量刑建议1180次,犯罪记录封存1005人。据介绍,这是山东检察机关坚持“宽容而不纵容”原则,最大限度教育、感化、挽救涉罪未成年人的结果。日前,记者从山东省检察院了解到一组数据:2016年,全省共受理提请批准逮捕未成年人犯罪案件927件1325人,不捕337件515人,不捕人数占比接近30%;受理审查起诉1857人,不诉256人,与此同时,提出量刑建议1180次,犯罪记录封存1005人。据介绍,这是山东检察机关坚持“宽容而不纵容”原则,最大限度教育、感化、挽救涉罪未成年人的结果。
“教育感化挽救”,让涉罪孩子顺利回归社会 “可捕可不捕的,一律不捕;可诉可不诉的,一律不诉。但是,对于性质恶劣、手段残忍、主观恶性大、可改造性差且社会危害极大的未成年人犯罪,要进行适度惩处。”山东省检察院未检处相关负责人表示,对未成年人犯罪,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既要有利于涉罪未成年人改造和重返社会,也要有利于社会关系的稳定。
2016年1月至12月,山东省检察机关落实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特别程序和制度,作为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开展社会调查964人次,落实合时成年人到场1014人次,开展亲情会见644人,开展心理测试209人次,附条件不起诉60件95人,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1063人,提出量刑建议1180次,犯罪记录封存1005人。来自检察机关的帮助和教育最大限度地挽救涉罪未成年人,使他们卸下心理包袱,顺利回归社会。
打击预防并重,“法治进校园”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近年来,校园欺凌暴力事件时有发生,如何有效遏制校园欺凌和暴力,维护校园安全?
山东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检察职能,积极参与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统计数据显示,2016年,共办理此类案件304件370人,提起公诉289件325人。对以中小学生为犯罪对象的犯罪和成年人组织、胁迫、引诱、帮助中小学生实施校园欺凌和暴力违法犯罪,以零容忍的态度,依法从快批捕、起诉,彻底斩断伸向学生的黑手。
成年人对未成年人的犯罪行为,是造成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最大威胁,引起社会舆论的广泛关注。去年,山东省共审查逮捕886件1038人,审查起诉1193件1584人。其中,东营广饶“5.16”特大故意杀人、放火、抢劫、故意伤害案件发生后,三级未检部门及时介入,引导侦查取证,三天内依法批捕犯罪嫌疑人。
记者 张依盟
[编辑: 张珍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