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舞培训班换人太霸道!执法人员挽回损失4500

2017-03-22 11:01   来源: 半岛网-城市信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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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3月,市民戚女士在市南区某街舞培训班支付了9800元学费,为自己的孩子报名学习街舞,培训共两年学习期限。戚女士说:“当时培训班招生时承诺会由这边最好的老师教孩子学习街舞。”没想到,才上了几节课,戚女士发现街舞老师已经离职,换了新的街舞老师。由于孩子不习惯新街舞老师的教学方式,导致学习兴趣日益减弱,甚至不想继续学习街舞了。

  戚女士来到街舞培训班提出自己的异议,并要求退还剩余的课时费用。街舞培训班负责人则认为戚女士退卡的理由不充分,拒绝为其退款。戚女士多次与街舞培训班负责人联系,对方称可以为其退款,但要求戚女士必须支付退卡费500元。“从头到尾都没有提过这个费用,现在突然冒出来,太过分了!”戚女士很生气,拨打了12345市长热线投诉。

  市南区市场监管局八大湖市场监管所工作人员接到投诉后,立即对投诉的具体情况进行了详细了解。同时,也听取了培训班方面的意见,由于双方分歧很大,召集双方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街舞培训班负责人表示在开课前,就已经明确和戚女士沟通过,如果街舞老师因特殊原因不能亲自授课,可由其他老师代替,现该老师因身体问题离职,才临时更换老师的。对此,戚女士并不认可,开课前的沟通说的是街舞老师短暂请假,可由其他街舞老师代替,并不是说长期代替。现在换了其他老师,严重影响了孩子对街舞的学习,甚至没法继续学习,应当退还剩余课时费用。

  在深入了解双方的行为和争议焦点后,对该纠纷的原由,从法理上进行了详细的分析和说服教育,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像街舞培训班擅自更换街舞老师,致使街舞培训课程无法继续,街舞学习的目的无法实现,街舞培训班应当与当事人解除街舞培训合约,并为戚女士退还剩余课时费,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同时,对于街舞培训班退卡要求收取的500元手续费,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属于培训班加重消费者负担的“霸王条款”,不予支持,依法应当免费退还戚女士剩余课时费。经反复的工作,街舞培训班不得不接受裁决,表示愿意无偿退还剩余课时费用,戚女士投诉得以解决,并对八大湖所工作人员表示感谢。

  城市信报记者 尚青龙 通讯员 姜峰 李琦

   [编辑: 刘晓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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