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教育局下发《关于组织开展全市反校园欺凌和暴力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提出,近年来,校园欺凌和暴力现象多发,损害了学生身心健康,受到了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校园暴力频发,不仅伤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也冲击社会道德底线。教育部要会同相关方面多措并举,特别是要完善法律法规、加强对学生的法制教育,坚决遏制漠视人的尊严与生命的行为。为有效地预防校园欺凌事件,维护本市中小学幼儿园的安全稳定,保障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运行,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要求,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通知明确,要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反校园欺凌和暴力专项整治行动,强化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严防发生重大涉校涉园安全案件 ,维护校园持续安全稳定,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保障广大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杜绝校园欺凌和校园暴力案件发生,确保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稳定。要结合典型案例,集中开展以预防校园欺凌和暴力为主题的专题教育。要以主题班会、黑板报、专栏、家校联系平台、校园广播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教育和加强预防。落实《中小学生守则(2015年修订)》,引导学生从小知礼仪、明是非、守规矩,做到珍爱生命、尊重他人,团结友善、不恃强凌弱,弘扬公序良俗、传承中华美德;邀请公安 、司法等相关部门进校开展法制教育,真正使学生入脑入心,不做欺凌之事,不当欺凌之人,提高学生守法意识和抵御欺凌的自我保护能力;要组织教职工集中学习对校园欺凌事件预防和处理的相关政策、措施和方法;要加强家校联系,引导家长切实加强家庭教育,明确管教孩子是家长的法定监护职责,指导家长运用科学、法治的理念配合学校做好子女的教育工作,注重孩子思想品德教育和良好行为习惯培养,形成家校共育、齐抓共管的教育氛围,从源头上预防学生欺凌和暴力行为发生,共同预防校园欺凌事件的发生;
要组织开展全面排查,采取“一日一排查、一周一统计,一月一上报”的方式方法,在每个学校内外查找可能发生校园欺凌事件的各类隐患。要强化责任,明确分工,按照属地管理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管业务必须管安全、安全岗位职责的要求,发动广大教职员工加强对学生全方位的教育管理。对可能发生的欺凌和暴力行为要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控制”。对发现的欺凌和暴力事件线索和苗头要认真核实、准确研判,对早期发现的轻微欺凌事件 ,实施必要的教育、惩戒。
要主动协调当地政府、街道、社区以及综治、公安部门,及时排查和报告学校周边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协助公安部门重点打击侵害师生人身、勒索师生财物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和校园及周边存在的流氓团伙、黑恶势力等。全面排查和管控校园周边以及与校园活动相关的各类重点危险人员,严防失控漏管造成现实危害。
要严格落实学校预防校园欺凌和暴力事件的主体责任,明确校长是学校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的第一责任人,分管德育副校长和班主任是直接责任人。要进一步加强学校内部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尤其是是寄宿制学校,要严格落实宿舍管理、门卫管理、外来人员及车辆的出入登记查验、保安值班及履职尽责、学校岗位安全职责等制度。采取有效措施禁止学生携带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进入学校,针对重点学生、重点区域、重点时段开展有针对性地集中排查。
要进一步加强学校领导值班、巡查制度,排查管理盲点和漏洞,确保值班人员24小时联络畅通;建立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事件及时报告制度,一旦发现学生遭受欺凌和暴力,学校和家长要及时相互通知,重要情况和重要信息要第一时间上报,不得瞒报、迟报或漏报。对于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造成师生伤亡的安全事件 ,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追究当事人和相关领导的责任。
通知明确,此次反校园欺凌专项整治行动从4月1日开始到6月30日结束,开展为期三个月的集中整治行动,要按照本方案工作任务和要求,集中开展预防校园欺凌和暴力的宣传教育活动,在各区市、各学校形成风清气正的教育教学秩序和良好的校园环境。要根据方案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摸排隐患重点 ,并分类整理、登记造册、建立台账。各学校作为本次校园欺凌和暴力专项整治活动的主体 ,要做到健全机构、责任明确、方案周密、措施有力、落实到位。各学校对排查摸底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进行认真地分析,充分了解欺凌行为的动机和深层次原因 ,有针对性地进行教育引导和心理帮扶。市教育局将协调相关部门召开全市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会议,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治,对于严重的暴力事件要积极配合公安部门坚持“从快、从速、从严、从重”打击和整治。要对本次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认真总结 、反思,于6月30日前将专项整治行动总结通过金宏上报市教育局学校安全监督管理处。整治行动结束后,市教育局将联合综治、公安部门对校园欺凌和暴力整治情况采取明查暗访的方式对各区市、各学校进行督查和抽查验收。
城市信报记者 郝春梅
[编辑: 刘晓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