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全额罚息何时寿终正寝?

2017-04-06 09:44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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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陈广江

  央视《今日说法》主持人李晓东,近日一纸诉状将中国建设银行告上法庭。去年3月,李晓东用信用卡消费18000余元,但有69元未还清,10天之后竟产生了317元的利息。李晓东认为全额计息明显不公平,其相关条款应为无效的格式合同条款。据悉,该案已于3月31日在北京市西城区法院开庭审理。(4月5日《法治周末》)

  所谓全额罚息是指持卡人到还款日未能还清全部欠款,就要对全部消费金额进行计息。因这一条款饱受质疑,2013年“容时容差”机制出炉,即欠款3天以内、金额少于10元的,视为按时还款。此举有进步,但实在有限。早前银率网的一项调查显示,我国消费者对信用卡全额罚息最不满意,大部分受访者质疑全额罚息收费的合理性。不止消费者,专家学者、法律人士、中消协等也对信用卡全额罚息提出质疑,认为这是用户无法自选的霸王条款。多年来,废除全额罚息的呼声从未间断。

  然而现实不容乐观。虽然李晓东获得了民意力挺,但要想胜诉并不容易,法庭举证这一关都不好过。在相关判例中,客户一方鲜有胜出者。在内业,全额罚息到底是霸王条款还是国际惯例也不乏争议。

  其实,“国际惯例”之说根本站不住脚。有专家指出,全额罚息早已不是国际主流,目前多数国家采用的是差额罚息。在服务质量上不谈与国际接轨,偏偏在收费上抱残守缺,这种“惯例”无非是趋利避害思维在作祟:利益是银行的,风险是客户的。银行可以通过全额罚息获利、卸责,是不争的事实。

  在当前商业银行竞争不足、客户处于弱势、社会信用基础薄弱的情况下,信用卡全额罚息的霸王条款早该寿终正寝。期待法律更加完善,尽快出台强制性措施,来约束银行不当获利行为,保护消费者的正当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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