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通报5起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典型案件

2017-04-11 07:40   来源: 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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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半岛全媒体记者 徐杰 报道

  半岛都市报4月10日讯 10日,记者从青岛市纪委监察局网站获悉,近期,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按照“小官贪腐”专项整治部署要求,严肃查处了一批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青岛市纪委对5起典型案件进行通报,其中包括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现金、违法占用社区集体土地、侵占村民低保扶贫款等问题。

  市北区兴隆路街道党工委原书记、人大工作室原主任崔金喜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现金问题。2011年1月至2016年2月,崔金喜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承揽工程等方面谋取利益,收受相关人员现金共计38.3万元。崔金喜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司法机关已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崂山区沙子口街道前登瀛社区党总支原委员王勇培违法占用社区集体土地问题。2013年7月至2016年7月,王勇培在未经社区研究同意、未办理用地手续的情况下,私自占用社区集体土地建设个人厂房。王勇培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已依法对其作出行政处罚。

  胶州市铺集镇邱家屯村党支部书记邱兆玉违规为其亲属办理低保问题。2011年3月至2015年1月,邱兆玉利用职务便利,以提供虚假材料方式,违规为其亲属办理农村低保,领取低保救助金共计9164元。邱兆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领取的低保救助金被追回。

  平度市旧店镇厂口涧村党支部原书记、村委会原主任孙明强侵占村民低保扶贫款问题。2006年6月至2015年3月,孙明强利用职务便利,侵占该村村民低保扶贫款1.08万元,据为己有。孙明强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司法机关已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莱西市马连庄镇管家村党支部原书记唐爱华违规占用村集体房屋等问题。2009年1月至2017年3月,唐爱华擅自占用村集体房屋,无偿用于个人经营活动;挪用村集体资金9024元归个人使用。唐爱华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违规占用的村集体房屋被责令退还,违纪费用予以收缴。

  通报强调,全市各级党组织要牢固树立宗旨意识,紧紧围绕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主动扛牢压实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在基层落地生根。区(市)、镇(街道)纪委要站稳立场、敢于担当,把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主要任务,继续深入开展“小官贪腐”专项整治,对吃拿卡要、虚报冒领、强占掠夺、贪污挪用等问题要严查快处。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的整治,决不允许其横行乡里、欺压百姓,侵蚀基层政权,破坏党群干群关系。

   [编辑: 张珍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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