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4日是一年一度的母亲节,为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讴歌伟大母爱 ,传承优良家风,在全社会推动形成孝老敬亲的良好社会风尚,以家庭和谐促进和谐社会,团结动员广大妇女为建设宜居幸福创新型国际城市贡献力量。4月10日,记者了解到,市妇联决定开展青岛市“十大最美母亲”评选活动。
即日起到4月21日为推荐阶段,评选活动采取社会推荐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社会推荐:由家庭成员、居民或他人直接向市妇联进行推荐,被推荐人须经其所在街道妇联同意加盖公章后,方可作为候选人。组织推荐:由各区市妇联和市直(驻青)单位妇委会负责本辖区、本系统 、本单位的推荐工作。区市可推荐3~5名候选人。
4月21日~5月5日为评审及公示阶段。青岛市“十大最美母亲”评审办公室设在市妇联宣传部。办公室将根据候选人事迹进行综合评定,提出“十大最美母亲”候选名单,在青岛妇女网、青岛市妇联微信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最后人选。母亲节期间将对2017年青岛市“十大最美母亲”予以命名。
另外,评选推荐表、事迹材料(2000字)、事迹简介(500字以内)一式2份(均为A4纸,附电子版),于4月21日前报送市妇联宣传部。联系人:朱颖、高欣,联系电话:85911636,电子邮箱:qdflxcb@163.com。
城市信报记者 李晓芳 通讯员 修江敏
[编辑: 刘晓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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