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0日,青岛市安监局发布3月份安全生产举报工作简报。据了解,3月份,市政务服务热线办公室通过12350受理有效举报投诉86件,其中直办件28件,分转各行业主管部门11件,分转各区市政府47件,环比上升32.3% ;全市安全监管系统受理安全生产有效举报投诉88件,其中12350举报中心受理6件,区市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部门共受理82件,环比上升18.92%。
3月份,通过12350热线受理的生产安全事故类举报14件,占到一季度事故类举报70%。其中死亡类事故举报2件,重伤类事故举报12件,市政务服务热线办公室均转至各区市政府办理。
3月是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要求的每季度上报12350举报数据月份,要求由各区市填写12350安全生产举报信息统计表并交由市局统一汇总上报,本季度市南区、城阳区 、即墨市、胶州市因各种原因上报信息出现延误情况,影响了全市信息的整体统计工作。各区市要组织专人加强对上报系统的学习使用,熟练掌握各项功能,按照国家安监总局的要求时限及时上报,实现举报工作的高效闭环管理。
4月10日,记者从市安监局了解到,2017年1月,群众通过信函举报青岛某公司未经审批擅自将厂房热塑性聚氨酯生产车间改变原有用途,用于存放危化品和危险废料。接到举报后,监察支队执法人员立刻对举报内容进行了核查。通过现场检查和查阅相关档案资料,执法人员发现该公司在普货仓库内存放二丁基二月桂酸锡114公斤(共6桶,每桶19公斤),存在未将危险化学品储存在专用仓库内的违法行为,同时,还发现该公司存在未按规定对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安全评价的违法行为。执法人员及时下达现场措施消除了重大事故隐患并依法对该企业存在的两项违法行为给予人民币15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近日,监察支队组织开展了为期两天的全市安全生产执法人员业务集训,本次集训将安全生产举报核查作为重点培训内容。下一步,市局将对一季度全市经查属实符合举报奖励标准的举报件进行梳理,对未按规定发放举报奖励或举报奖励发放不及时的区市进行督办。
城市信报记者 李晓芳
[编辑: 刘晓明]
版权稿件,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