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腐必反有贪必肃 济南5年来立查厅级以上干部10人

2017-04-11 10:36   来源: 新锐大众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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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10日,济南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召开。记者在会上了解到,五年来济南立查职务犯罪案件1221人,立查县处级以上干部170人,其中厅级以上10人。

  报告中说,过去五年,济南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立查职务犯罪案件1221人,其中贪污贿赂案件918人,渎职侵权案件303人。突出查办大案要案,立查大案850件,立查县处级以上干部170人,其中厅级以上10人,立查了山东行政学院原党委书记高玉清、德州市原副市长黄金忠、槐荫区政协原主席杨华、商河县委原副书记张军等一批严重腐败分子。

  同时,坚决反对司法腐败,查办执法司法人员职务犯罪213人。深挖重大安全事故背后的职务犯罪,依法同步介入章丘“5·20”特大爆炸事故、“5·23”透水事故调查,对涉嫌渎职犯罪的7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了严肃查处。严惩行贿犯罪,对78名拉拢腐蚀国家工作人员的行贿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形成强大震慑。积极开展追逃追赃专项行动,成功抓获或劝返17名潜逃多年的职务犯罪嫌疑人,进一步织密惩腐缉逃法网。

  据了解,济南市检察机关还立足职能,全面加强检察监督。坚持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开展刑拘未报捕案件、派出所刑事执法等专项监督活动,监督侦查机关立案491件、撤案475件,追捕635人、追诉952人;全面落实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提前介入机制,严把证据审查关,依法决定不批捕4753人、不起诉1736人,提出刑事抗诉178件,其中改判、发回重审78件,着力监督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量刑畸轻畸重等问题。黄庆稳、朱恒博共同贪污案,一审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5年6个月,但一笔贪污事实没有认定,且认定自首从轻处罚不当,检察机关依法提出抗诉,二审法院采纳抗诉意见,改判两名被告人有期徒刑10年。

  记者 晁明春

   [编辑: 张珍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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