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可移动文物超500万件 全国第三(图)

2017-04-11 10:42   来源: 新锐大众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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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国务院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国家文物局公布《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报告》。报告显示,截至2016年10月31日,普查统计的全国国有可移动文物共计108,154,907件/套。其中按照普查统一标准登录文物完整信息的为26,610,907件/套,实际数量64,073,178件。

  

山东省邹城市普查办工作人员进行文物影像采集。国家文物局供图



  按登录文物的实际数量统计,北京、陕西、山东3省市登录文物数量超过500万件。我省文物共计5580463件,数量占比8.71%。

  



  按收藏主体统计,全国登录11162家收藏单位。我省共有收藏单位671个,占收全国藏单位总量的6.01%,收藏单位数量居全国第二。

  



  2012年至2016年,国务院统一部署开展了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据了解,我省专门组建了普查专家指导组,对基层和文物系统以外单位开展文物认定、技术指导、业务培训等工作,先后举办各类培训班1100多个,培训人员2万余人次。同时,与山东大学、山东财经大学等高校合作,组建了普查志愿者服务队。普查工作期间,我省在册普查人员7000多名,在册志愿者3600多名。截至2016年底,全省共投入普查经费近5700万元,保障了普查工作顺利开展。

  在严格执行上级操作规程的基础上,我省创新建立了可移动文物资源库和“文物身份证”体系,编制实施了文物认定、藏品登录、数据审核、普查验收等一系列工作流程。比如,在普查摸底中,积极与第五次经济普查工作结合,利用经济普查的信息对国有单位情况进行补充完善;在文物认定中,研究制定了前期规范命名、现场记录纠错、整合专家意见、后期汇总修正的“四步走认定流程”;在信息采集登录中,探索推广了采集、录入、审核、上传“四步登录法”,保证了普查信息的准确完整。通过这些严格的工作规范和技术流程,真正把质量管控落实到了源头预防、基层基础上,全省普查差错率均控制在0.2%以内。

  记者 孙先凯  

   [编辑: 张珍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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