谨防上当!山东"泰象墓园"伪造批文炒卖墓穴

2017-04-12 10:50   来源: 新锐大众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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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4月11日从省民政厅获悉,近日有群众向省民政厅咨询《关于同意山东泰象陵园开发有限公司建设“泰象墓园”经营性公墓的批复》(鲁民函〔2017〕07号)文件是否真实,称有人利用此文售卖墓穴。经过审查核对,省民政厅对外声明从未发此批文,请广大公众务必提高警惕,看到此文后立即报警,谨防炒买炒卖墓穴行为,避免上当受骗。

  



  公墓是为城乡居民提供安葬骨灰和遗体的公共设施。公墓分为公益性公墓和经营性公墓。公益性公墓主要是指为农村村民提供遗体或骨灰安葬服务的公共墓地,经营性公墓是指为城镇居民提供骨灰或遗体安葬实行有偿服务的公共墓地。目前全省共有经营性公墓118家,公益性公墓1512处。

  根据《山东省公墓管理办法》规定,经营性公墓由省民政厅批准建立,经营性公墓经营单位应当办理工商登记,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申请建立经营性公墓应当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公墓发展规划;公墓单位需有筹建公墓的必要经费;墓穴小型化、墓区园林化,绿化覆盖率不低于75%,或绿地不低于40%等条件。经省民政厅审查合格后,出具同意建设的批复文件,有效期为两年。公墓单位应持批复文件到市、县国土资源部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根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内容及省民政厅批复文件的要求建设公墓。

  



  “非法墓地大部分是租用的集体土地,租用期限短,投入也就少。”济南一家经营性公墓负责人表示,为了降低成本,不少经营性公墓违规进行墓地建设。据了解,经营性公墓一部分是通过土地出让的方式高价买地获得永久使用权,还有一部分是政府划拨的用地。公众在为逝者选购墓地时,一定要弄清土地性质,以免被坑骗。

   记者 齐静  [编辑: 张珍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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