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伪造批文”遇到“全省统拆”

2011-10-17 10:10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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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李红梅  

    2006年,郑州市民黄中建等人合伙到新郑市投资新型建材厂,同年10月,新郑市发改委给他们下发的项目备案的函称:“备案申请已经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豫郑郑农(2006)0069同意。”可黄中建等投资的新郑市郭店镇宏达建材厂生产不到两个月,就被拆除了。几位投资人到河南省发改委询问原因却被告知:新郑市发改委出具的项目备案函中提到的省发改委批文根本不存在。(10月14日《中国青年报》)  

    当初宏达建材厂层层报批时,无论是郭店镇还是新郑市政府部门,似乎都为投资人大开绿灯:新郑市发改委甚至不惜冒着有朝一日被查处的风险,伪造河南省发改委的批文;时任新郑市副市长、国土资源局局长、副局长等领导,也都毫不避讳地在预审表上签字表示同意。可谁知,审批时顺风顺水的宏达建材厂,生产不到两个月就被拆除了。这种极富戏剧性的情节,让一向被地方政府奉为上宾的投资人莫名其妙。

  突如其来的拆除命令,让投资人的血汗钱白白打了水漂。仅宏达建材厂,就有一座46门的砖窑被镇政府强行夷为平地。与宏达建材厂一起,大多数新审批的生产烧结页岩多孔砖和煤矸石页岩烧结砖的企业也被拆掉了。地方政府朝令夕改所造成的巨大财物损失与资源浪费,由此可见一斑。

  谈起拆除原因,郭店镇副镇长在接受采访时称:“当时全河南省统一要拆除这种砖窑厂”。此君一语道破天机,当“伪造批文”遇到“全省统拆”,投资人的利益如何能得到保障?

  “说批就批,说拆就拆。”此番朝令夕改,无疑让新郑市及郭店镇的政府形象与公信力大打折扣。当初,千方百计招商引资,为了使项目尽快上马,新郑市发改委不惜冒天下之大不韪,瞒天过海地伪造河南省发改委的批文。后来,接到省里“统一拆除”的命令,当地政府丝毫不念及旧情,强行将工厂一拆了之。俗话说,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地方政府对投资人,奉为上宾也好,弃之如履也罢,其内心并不矛盾,因为他们自始至终都在看“政绩”的脸色行事。

  地方政府为了一时的政绩,对上敢于胆大包天地伪造批文,对下不惜出尔反尔、朝令夕改,如此欺上瞒下的恶劣行径,让本已伤痕累累、不堪一击的政府形象及公信力何处安放?此外,不着眼于长远进行综合评估,就盲目引进投资项目,然后短时间内一拆了之,这种拍脑袋决策不仅对投资人不负责任,也对地方经济发展极为不利。新郑市发改委下发的文件里,是否还有类似的伪造批文 ,无疑需要有关部门彻查并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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