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结扎"土政策"何时休

2017-02-15 09:28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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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李红梅

  近日,42岁的胡先生爆料称,今年和妻儿回老家云南省镇雄县罗坎镇过年时,遭当地计划生育小组强行做结扎手术。镇雄县委宣传部工作人员称,按照规定每对夫妻可以生育两个孩子,但胡先生曾有过两次婚姻,第一次婚姻就育有三个子女,违反国家计划生育的相关规定,对其进行结扎手术符合规定。云南省卫计委官网2月14日发布,已责令昭通市卫生计生委对事件展开调查。(2月14日《北京青年报》)

  当地县委宣传部“结扎手术符合规定”的回应,看似镇定坦然,实则经不起推敲。首先,罗坎镇政府对胡先生的生育情况是否具有管理权限,值得商榷。胡先生2015年就将户籍从云南镇雄迁至四川宜宾,其生育情况是否违反国家计生规定,应该由其户籍所在地负责评判,罗坎镇计生部门将短时回乡探亲的胡先生当作“流动人口”来管理,强行将其带至镇计生办,声称要么做结扎手术要么交两万元保证金,依据的是哪项规定?

  其次,目前我国没有任何法律赋予计生人员强制实施结扎的权力,结扎手术应当且只能在保证当事人自愿的情况下实施。2015年修改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删除了原来关于上环、结扎和查环查孕的有关规定及相应处罚,规定“育龄夫妻自主选择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措施,预防和减少非意愿妊娠”。对行政部门来说,法无授权不可为。个别基层计生部门近乎野蛮地实施强制结扎手术,不仅是滥用权力、自我赋权,还涉嫌犯罪,应当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当前,依法治国已渗透到政府行政的各个领域,公民的权利意识不断增长,但一些基层执法者、政策实施者非但不与时俱进、与法俱进,反而将地方“土政策”凌驾于国家法律之上,实在让人遗憾。在“二孩”全面放开,“鼓励生育”已经在一些地方政协会议上公开讨论的语境下,“强制结扎”事件的发生,未免格格不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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