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设计是落实城市规划、指导建筑设计、塑造城市特色风貌的有效手段。昨日,国家住建部发布《城市设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提出因地制宜,塑造城市特色,优化城市形态等要求。日前,我市等20个城市被国家列为第一批城市设计试点城市,目前市规划局正在着手编制行动计划,推动我市城市设计工作,传承历史文化、强化风貌管控、彰显城市特色、提升城市规划建设水平。
因地制宜创造宜居空间
《办法》指出,城市设计需贯穿于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全过程。通过城市设计,从整体平面和立体空间上统筹城市建筑布局、协调城市景观风貌,体现地域特征、民族特色和时代风貌。因此,开展城市设计,应当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相关标准;尊重城市发展规律,坚持以人为本,保护自然环境,传承历史文化,塑造城市特色,优化城市形态,节约集约用地,创造宜居公共空间;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资源条件和管理需要,因地制宜,逐步推进。
具体说来,重点地区城市设计应当塑造城市风貌特色,注重与山水自然的共生关系,协调市政工程,组织城市公共空间功能,注重建筑空间尺度,提出建筑高度、体量、风格、色彩等控制要求;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风貌保护相关控制地区开展城市设计,应当根据相关保护规划和要求,整体安排空间格局,保护延续历史文化,明确新建建筑和改扩建建筑的控制要求;重要街道、街区开展城市设计,应当根据居民生活和城市公共活动需要,统筹交通组织,合理布置交通设施、市政设施、街道家具,拓展步行活动和绿化空间,提升街道特色和活力;重点地区范围以外地区,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条件,依据总体城市设计,单独或者结合控制性详细规划等开展城市设计,明确建筑特色、公共空间和景观风貌等方面的要求。
构建“美丽青岛”独特面貌
围绕城市设计,住建部近日还发布了《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将北京等20个城市列为第一批城市设计试点城市的通知》,在这入选的20个城市设计试点城市中,青岛榜上有名。根据通知,城市设计试点工作自2017年2月开始,时间为2年,重点围绕创新制度管理、探索技术方法、传承历史文化、提升城市质量展开。要求各试点城市要将城市设计作为落实城市规划、指导建筑设计的有效抓手,从城市实际出发,建立城市设计管理制度,保持与城市规划、建筑设计管理工作的有效衔接;要创新开展城市设计,坚持以问题为导向,针对不同城市和问题,采取不同的设计方法和理念,突出做好城市核心区和中心地区、历史风貌地区、新城新区、重要街道以及滨水地区和山前地区等重点地区的城市设计。
据了解,目前,市规划局正在编制《青岛市城市设计试点工作行动计划》。编制以“以人为本、传承文化;突出个性、彰显特色;集约节约、经济可行;编管并重、强化管控”原则为抓手,在梳理市域自然格局和人文格局基础上,建立总体空间骨架,对青岛市整体城市风貌进行引导和控制;实施城市双修,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创新工作机制,通过制度创新,构建出“美丽青岛”的城市独特面貌,形成美丽海湾新都会。
[编辑: 王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