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民政局晒服务家底 71项公共服务事项公示

2017-04-26 08:43   来源: 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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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半岛全媒体记者 刘笑笑 报道

  半岛都市报4月25日讯 25日,记者从市民政局了解到,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群众办事创业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及市职转办的工作安排,市民政局对承担的公共服务事项进行了梳理汇总,共计71项,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按照方案,全市将精简各类证明、盖章环节和申请材料,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和盖章环节,原则上予以取消。

  据悉,这71项公共服务事项包括社会团体名称预审、城镇“三无”人员保障资格认定、城乡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医疗救助等,在目录中均列出了法定时限和承诺时限,以及收费依据和标准等。

  按照方案,全市将精简各类证明、盖章环节和申请材料,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和盖章环节,原则上予以取消。对照行政许可事项目录、行政权力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对相关证照的年检,以及与证照核发、年检等挂钩的政府指定培训等进行清理,凡没有法定依据的年检和政府指定培训原则上予以取消,并且对保留的年检和政府指定培训予以规范,缩减不必要的环节。全市将推进服务方式创新,公共服务事项全部实行网上办理。积极推进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从源头上避免各类“奇葩证明”、“循环证明”等现象发生。

   [编辑: 杜倩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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