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全媒体记者 肖玲玲
26日,记者从市南区人社局获悉,为进一步做好辖区内用人单位服务和监管工作,市南区将于5月1日启动2017年度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工作。用人单位可登录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申报。对于用人单位不按照要求提报材料的,依据规定进行责令改正,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据悉,此次书面审查的范围为:市南区行政区域内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除中央所属、省属、市属用人单位及与之合资、合作企业和外省、部队驻青用人单位),主要审查内容为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工资支付、工时制度、社保缴纳、就业备案、职业资格准入等情况。
审查采取“网上申报+现场审查”的方式开展,对于规定5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网上申报并审核通过的用人单位,可免除现场审查,网址为: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书面审查申报系统(http://www.qdhrss.gov.cn/,“网上办事—单位办事—书面审查”),申报五个工作日后,可通过申报系统查看审查结果。对于6月30日以后申请的用人单位,需在网上申报的同时,携带相关资料到所属街道的人社服务中心提报相关材料。
■链接
市南区劳动保障书面审查机构咨询地址及咨询电话
市南区劳动保障监察局 延安三路105号 68896030
八大峡街道劳动保障中队 四川路96号 82650014
云南路街道劳动保障中队 东平路3-2号 82623605
中山路街道劳动保障中队 大沽路70号 82802596
江苏路街道劳动保障中队 莱芜二路2号甲 82798219
八大关街道劳动保障中队 武昌路9号 82863902
湛山街道劳动保障中队 延安三路127号 83896732
香港中路街道劳动保障中队 云霄路52号 85848920
八大湖街道劳动保障中队 太湖路20号丙 85972551
金门珠海路街道劳动保障中队 上杭路16号 85931699
[编辑: 焦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