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房主大锤砸门赶走购房者 被市北警方刑拘

2017-04-28 08:40   来源: 半岛网-半岛客户端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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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27日晚,青岛市公安局市北分局官方微博发布通报:4月19日警方接某小区居民报警后,迅速组织警力,依法开展调查取证。经工作,警方于4月27日,对涉嫌故意损毁财物、非法侵入住宅的犯罪嫌疑人周某某、茅某某依法刑事拘留。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对于当事双方所涉及的房产买卖合同纠纷,已建议通过法律渠道解决。警方提醒:买卖房产应自觉依法依规办理,产生纠纷应通过法律途径依法解决,采取过激行为的结果将是害人害己。

  事件回顾

  房子涨价,原房主返回赶走购房者


  据青岛电视台4月27日报道,最近网上热传的一段视频,一群人突然闯进了一处正在装修的房子,来者一群打砸。

  这是什么情况?来砸门的是什么人?这两户人家有什么样的纠纷?记者终于在事件发生的地方,位于合肥路上的一个小区,见到了当事人,张女士。张女士说她家在潍坊,为了孩子上学,她和老公省吃俭用,终于在去年的九月份,在市北区合肥路的保利叶公馆小区,买了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张女士告诉记者,当时买的这套房子是通过中介和原房主周垂强签了买卖合同,交了45万的定金,又交了45万作为首付,一共付了90万元。

  房主拿这笔钱去还清了银行贷款,双方约定,余款在房屋办理房产证之后再通过贷款给房主,去年11月,双方在中介的陪同下在售楼处办理了交接手续,随后张女士就开始了装修,5个月过去了,新房终于有了模样,一家人也商量着准备入住了,可让张女士万万没想到的是,4月份,原房主突然找上门来,说最近房价涨了,房子不想卖了!要么张女士多给他100万,要么终止协议,把去年9月的那90万还给张女士。至于装修费,就只能“按倒霉处理”了!

  房子装修到这个程度,突然说不卖了,张女士当然不同意,于是,原房主多次带人前来砸门!4月19日,门口的视频监控记录下来了这一幕!

  张女士告诉记者,房主一家已经上门闹了好多次了,上周更是三番两次来砸防盗门。

  房主这么个闹发,给张女士家人的生活造成了很大的困扰,而25号那天发生的事,简直让张女士一家无法接受。

  张女士的弟弟告诉记者4月25日上午,一位自称是楼下邻居老人突然来敲门,说张女士家漏水了,影响到了楼下,张女士一家人没有防备,打开了房门。这时,原房主带领一群人突然从后面冲了进来。

  就这样,一家人就这样被原房主从房子里赶了出来。而原房东却安排两位老人住了进去。

  对于这场纠纷,刘女士也有一肚子的话要说,根据青岛市最新的楼市政策,房子必须在取得不动产证后两年才能交易,而自己如果要再买新房,就算二套房,而且贷款利率要高出不少,因此她才决定不卖房子了。当初交房时,自己给了买主张女士一套房屋钥匙,但并没有同意让她住进去。

  刘女士说这段时间一直和买主交流,然而对方不愿意搬出来,所以刘女士和家人才采取了砸门等一系列暴力手段。

  在刘女士一家看来,现在房子的问题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了再走法律程序。

  不过对于刘女士的说法,买主张女士并不认同,她已经委托律师,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这件事。

  双方各有说辞。记者了解到,3月30日,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运行的通知》规定,在本市范围内(六区四市)购买的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需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满2年后方可上市交易。这就是所谓的限售令,但是,4月7日,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又发了一个通知——《关于落实〈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运行的通知〉有关事项的通知》,提到了几种不受限售影响的情况:其中一条是:3月30日前,已经形成交易、能提供交易证明材料(房屋买卖协议及住房维修资金缴纳证明或购房贷款审批证明或首付款收据)的二手住房,不受3.30《通知》规定的上市交易年限限制。

  随后,记者从合肥路派出所了解到,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半岛全媒体记者)

   [编辑: 刘晓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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