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图 半岛全媒体记者 葛欣鹏
“五一”小长假即将来临,代驾司机于师傅没时间休息。假期里的放松聚会自然少不了酒席的陪伴,尽管没有加班费和过节费,于师傅已经准备好24小时手机在线随时准备接单。不仅仅是代驾,送餐员、家政工、快递员,越来越多的行业和个人正与互联网平台绑定,“网约工”成为了“新常态”。
然而,繁荣的背后,网约工也正遭受市场准入、监管以及权益维护方面的激烈争议。去年8月份,“网约工”劳动争议第一案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开庭,也将“网约工到底是谁的工”这一议题推向了争论高潮,网约工到底如何定义?他们与互联网平台之间是一种怎样的关系?无疑,这些讨论在未来一段时间内将伴随着共享经济一起成长。
制图/徐雪茹
■现状 送餐、代驾、家政,工作都与网络绑定了 “地球不爆炸,我们不放假,宇宙不重启,我们不休息,风里雨里雾里,我在这里等着你!全国假期与我全无关……”于师傅讲这个段子讲得很溜,他觉得这句话用来形容他们“网约工”再合适不过了,“只要手机不休息,我们就接单干活”。
焦女士至今还记得第一次接触到“网约工”这个名词时的新奇。2014年,外卖平台登陆岛城,开展了迅速而有效的扫街式推广。外卖平台发展所需配备的大批送餐员让许多人产生了兴趣,青岛焦女士就是其中的一员。生完宝宝后正在家待工的她,被外卖平台招聘送餐员的广告吸引:时间灵活、自由接单、月入4000~6000元。几经对比后,她选择了一家外卖平台正式成为一名送餐员。
“入职前接受了两个小时的培训,讲了一下每天的任务、工作时间、售后服务应该注意的事项以及报酬的计算方式”,跟普通公司不同,焦女士没见过老板也很少接触其他员工,每天给她下任务的就是手机上的那款接单软件。按照规定,她每天不用到单位报到,只需保证8小时的手机在线接单时间,其中11:00~13:30的高峰时间段必须保证2.5小时在线。早晨打开软件后,焦女士通常在家里接到自己的第一单,然后骑上电动车在公司给自己划定的商圈内活动,为了尽可能地多赚一些,在不止8个小时的时间里马不停蹄地奔波于各个商家和买家之间。“月配送300单以内是每单2块钱,超过300单就能拿到5块钱/单”,在外卖平台最风光的几个月里,焦女士一个月可以拿到四五千元。
家住市北区的于师傅也是一名网约平台服务者,但他白天有固定的工作,只在晚上做代驾司机。
于师傅做代驾的时间不短,“之前是在一些大的酒店会所门口等,或者是跟一些烧烤摊的服务员达成协议,他们帮我们联系一单可以从中抽一部分钱。可有时候守一晚上也不一定接到一单,或者把时间浪费在赶往代驾地点的路上”。3年前,e代驾、滴滴代驾等平台入驻青岛,让这些代驾师傅们享受到一定便利。
“晚上八点打开代驾接单软件,平台会按照区域划分队伍,每个队伍70到100人”,于先生一般会选择电动车作为自己的代步工具,在夜色中不断赶往下一个代驾地点。
根据平台的规定,晚上十点以后,起步价格有所提升,这个时候会不时看见穿着工服的代驾师傅在繁华商圈中聚集。
除了出行、餐饮、短租,生活服务类平台也在不断出现。“我们都与网络绑定了”,于先生深有感慨,共享经济时代,网上平台服务者的队伍正不断扩大,成为常态。
今年2月份,国家信息中心分享经济研究中心发布了《中国分享经济发展报告2017》,数据显示,2016年我国分享经济的提供服务者人数约为6000万人,比上年增加1000万人,未来几年分享经济仍将保持年均40%左右的高速增长,到2020年分享经济服务提供者人数有望超过1亿人,其中全职参与人员约2000万人。
■担忧 无合同无社保,可以轻而易举被辞退 然而工作一段时间后,焦女士从外卖平台离职,成为了一名常规工厂里流水线上的员工。与这份有固定工作场所、每天按时上下班并且有加班费的工作相比,送餐员的身份始终让她缺少安全感。
“没有假期周末,没有加班费、夜班费,更没有社保,天天风里来雨里去,除了每月200元的车补、300元的饭补,另外还有50元的话费补贴,再没有其他的保障了”。虽然每天打开手机就能工作、关了手机也没人管,收入全凭送餐量,但与网约工的灵活、自由相对的,有一点让焦女士最担忧,“见不到老板,不签合同也不签协议,人家想辞退就能把你辞退了”。
更重要的是,她想不明白,像她这种把全部精力和时间都投入到送餐工作的“全职工”依然无法从这份工作中获得除劳动报酬以外的任何权益。
焦女士的担忧并不是杞人忧天。去年8月份,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受理了“网约工”第一案:邓先生、孙先生等7名厨师,通过“好厨师”APP网约客户,成为上门掌勺的“私厨”。按照讲好的条件,他们每月工资5000元,岗位为厨师,每天工作时间为10时至18时。但厨师并未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公司也没有为他们缴纳社会保险,未支付加班费,也未安排休年假,并且于2015年10月28日违法解除了与他们的劳动关系。
7名厨师所服务的平台辩称双方只是签订商务合作协议,厨师们通过其旗下的“好厨师”APP平台,根据客户需求提供服务,是否接单及工作时间他们均自行掌握,其不坐全班,亦不接受公司管理,通过接单获得奖励,双方并非劳动关系。“合作不存在隶属行政关系,也不存在直接、间接劳动关系”。
对此,于先生也心有不解。尽管自己只是在晚上把代驾工作作为自己的“兼职”,他们依然被要求花200元买代驾平台统一的服装和头盔、工牌以表明自己的身份。“除了每单平台的抽成,我们还得自己掏钱支付话费以及返程路费。既要求代驾师傅遵从网络平台的规定,又不给权益保障,还得自己搭钱买行头”,这在于先生眼里算是一种霸王条款。
另外,还有一件事情让于先生感到焦虑,“跟代驾打交道的是车以及醉酒的客人,平时有个剐蹭不可避免”。虽然代驾平台在抽成中有保险这块的支出,但是于先生称,碰到事故代驾师傅们一般会选择和客人私了,尽量避免客人的投诉。“对待客人我们尽量热情、理性,很多醉酒客人不够清醒,讲些难听的话我们也得忍着,即使这样还是有客人随便一个投诉电话打过去。那平台就可能会对代驾师傅封禁一段时间或者直接赶人”。于先生觉得,这就是因为他们和平台没确立劳动关系,“因此平台完全不需要对我们负责”。
其实在此之前,全国就曾出现过代驾司机、专车司机起诉要求确认劳动关系的案例,之后的判决认定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判决的依据则是考虑到代驾司机没有固定工作场所,接不接单、工作时间自己掌握,非按月领取劳动报酬。工作服等不足以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遂驳回司机诉求。
整洁明亮的李沧家庭服务业就业创业广场培训大厅。
网约工是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互联网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也是劳动与资本在博弈平衡过程中的一种新型群体。他是以网络平台为载体、以合作契约为连接、以自我管理为主体的非正规就业劳动者群体。”
——上海总工会办公室副主任李学兵 ■争议 只签合作协议而非劳动合同,如何保障权益? “到底啥是网约工?只要在网络平台上服务的都算吗?那全职和兼职有没有分别?我们到底是谁的工人?”即使之前做了近两年的外卖送餐员,焦女士对自己的身份一直弄不太明白,对权益问题的认识也就更加模糊。
采访中,山东青大泽汇律师事物所刘鹏燕律师告诉半岛记者,虽然“网约工”这个名词出现的频率越来越高,但它的定义目前在法律文献中还是空白。
那网络平台和从业者之间又是什么关系呢?在今年的两会上,从保安队伍中走出来的全国人大代朱良玉就提出了这个问题。“网约工作为一种新型的用工形式,他们和网络平台到底是什么关系,还很模糊。网约工的用工性质属于商业合作还是劳动关系没有明确规定,一旦发生劳动争议,他们的权益如何保障?”
“判定这个问题存在难度,这与网约工的用工性质有关”,全国人大代表丁宏锁认为由于网约工的流动性很大,“这个活儿做完了可能就撤了,对于网络平台来讲,也不会长期固定地用同一个人”。问题的复杂使得“网约工”与平台之间存在何种关系成为实务界和理论界争议的热点。
一直关注网约工发展的岛城市民杨玉龙认为,确立平台和从业者之间的劳动关系是保护网约工的必然。“劳动关系是权利与义务关系,除工资薪酬外,还包括“五险一金”保障权利,以及包括责任事故、工伤事故等赔偿责任的严格界定”。很明显,劳动关系是对处于弱势地位劳动者的法律保护。
但目前网约工与网约平台大多只签订有“合作协议”,无底薪无社保,公司按比例抽成。“甚至保险也多是名义上的”,焦女士的一个同事就曾在送餐中出现事故,保险费用没有谈妥,最终只能自己承担,“没有归属感和安全感是网约工的通病”。
也有人认为双方之间应该是属于业务合作关系,“网约工的本义上就有共享的含义,一些人把自己的闲置时间或技能分享出来,网络平台为他们提供机会,两者互利共赢相互合作”,有网友如此表示自己的观点。在他们看来,网约工单方面充分体现了劳动力市场的灵活性,但劳动力市场的灵活性与安全性如同硬币的两面,灵活性增加必然就业稳定性下降。
“那我们能不能以全职和兼职作为划分依据呢?”对于于师傅提出的这个想法,“e代驾”媒介负责人贺东鹏表示也有难度。“没有严格的兼职全职之分,对于平台而言,只是说他们在线接单的时间长短不一样而已,以时间长短判定权益多少并不公平”。
■应对 确定劳动、合作关系,约定保障权益方式 面对悬置未果的争议,上海唐毅律师事务所律师邵敏杰认为,不能用传统的劳动法理论来对“网约工”与平台间的关系做简单认定。他指出,目前实践中对于劳动关系的确认主要还是沿用2005年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从双方主体资格、劳动者是否服从单位管理、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否属于单位业务组成部分三个方面来认定劳动关系。
但在互联网时代,对于“网约工”与平台之间的关系认定,不能再完全照搬上述三要件。还是应当从双方之间的人身从属性及经济从属性等多方面综合认定双方之间属于何种关系,不能简单地将这种关系统一认定为劳动。
邵敏杰进一步解释称,一方面,对于一些从业者来说,他们看中的就是网约工工作的灵活性和自由性,签订劳动合同势必给他们更多的约束,如果要求他们辞去现有的工作而专职从事“网约工”,大部分人就会选择退出这个平台。
另一方面,一些互联网平台企业通过签订合作协议、遵循合作流程、不干预具体过程等方式规避标准劳动关系的相关属性,他们也不会长期固定地使用一个人。现在要求其主动明确和网约工的关系,似乎也很难实现。
但如果有些“网约工”与平台之间的关系符合劳动关系的本质特征,双方之间也有建立劳动关系的合意,那么建立劳动关系也是皆大欢喜的事情。
事实上,已经有网约平台企业正在进行探索和尝试。作为网约平台企业的“大佬”,滴滴出行一直在摸索平台与网约工合作的办法。目前,滴滴出行主要有两种方式与网约车驾驶员进行合作:第一种是私家车加盟的方式;第二种是租赁公司加盟的方式,租赁公司提供符合规定的车辆,驾驶员可以从租赁公司承租或者购买到具有营运资格的车辆,再通过平台注册进行工作。
以上的两种方式都为协议式加盟,滴滴不与网约车驾驶员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在第二种租赁加盟中,也不限制驾驶员与租赁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但是,无论是劳动关系还是合作关系,‘网约工’的人身权益应当得到保障。如果是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可以保障劳动者的人身权益;如果是合作关系,就需要平台方与‘网约工’之间就提供服务期间受到意外伤害如何处理进行约定。可以通过平台或者自己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来转嫁风险,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邵敏杰建议。
■建议 依靠第三方力量,多成立行业协会和员工组织 “任何的新生业态都需要一段调试期,中国目前的网约平台发展已经处于世界领先水平,我们难以借鉴国外经验,他们的情况也未必适合我们,因此还需不断完善”,刘鹏燕律师告诉半岛记者。
用工形式在发生变化,但网约工的权益保障不能忽视,如何不让网约工权益保障悬空,毫无疑问,需要网络平台、网络工自身以及政府、社会各方面的努力。
百姓网媒介主管张贤俊认为既然目前与网约工的关系问题还无法确认,那么网络平台可以尽力满足从业者的需求,让平台多点“人情味”。
他曾做过一个关于网约工的调研,调查结果显示,不同行业的网约工需求不同:对于快递从业人员,他们最希望企业能购买额外的商业保险;专车司机们希望的福利,主要集中在购买额外的商业保险,还有设置停靠休息站;家政服务人员,最吸引他们的就是“在家接单”,“工作时间相对自由”,只要接单量充足就可以。
“我建议应当以开放的心态、发展的眼光、底线的思维来对待网约工的发展”,张贤俊认为,对于网约平台而言不用苛责建立全面而广泛的规则制度,尽量满足网约工最希望得到的权益部分,在目前的状况下也不失一种好的过渡方式。
除了网约平台担好“东家”的责任,今年两会上,人大代表们纷纷倡议工会等部门也应该更多地参与进来。
对于这一点,上海工会的做法值得借鉴。据了解,上海总工会2017年将在部分地区探索建立快递行业工会,积极尝试在家政服务从业人员、护工等群体中开展工会工作,努力扩大工会组织和工会工作的覆盖面。
“网约工缺乏归属感,可以帮助他们成立一些行业协会和员工组织,不仅在维权时可以使用集体的力量,对他们自己来说也是一种抱团取暖”,杨玉龙认为可以让更多的社会更多力量参与进来,让网约工感受温暖。
2015年在李沧启动的家庭服务业就业创业广场可以看作是青岛本地对网约工发展的一次有效探索。这个集技能培训、家政服务、灵活用工、就业创业于一体的家庭服务业业态集聚地,目前已有包括“滴滴家政”在内的多家家政平台入驻,带动就业2000人以上。
半岛记者在走访中发现,服务广场不仅把零散的家庭服务业市场和分散的从业人员对接起来,还为网约工提供免费的培训,讲解清洁步骤、用工要求等,让网约工可以更好适应岗位需求。
这里所有的家政服务员须持证上岗,并且与托普公司签订正规的劳动合同,配备统一的服装和工具。另外服务广场还建立了用工档案和信用档案,逐步完善管理制度、用工制度、工资支付制度。
“在这里不仅能免费参加培训,还能认识更多的朋友。最重要的是不用为找活发愁,在家里就能接单,我们不奢求那么多的条件”,家政工王阿姨笑着告诉半岛记者,在她看来,“让我们这些劳动者有活干、有钱赚就是最好的‘权益’了”。
[编辑: 张珍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