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网5月3日消息 5月3日上午,城阳区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召开践行“阳光城阳”理念、建设“阳光安全”体系——城阳区安全生产违法违规信息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全区2016年-2017年一季度安全生产违法违规信息,其中,2016年列入安全生产“黑名单”的单位(或个人)有13家,2017年一季度列入安全生产“黑名单”的单位(或个人)有9家。
记者了解到,此次通报的22家安全生产违法违规企业和个人的信息,其违法违规行为主要涉及未经许可经营烟花爆竹制品、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未按规定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等,根据情节严重不同,分别处以2万-46万元罚款不等。青岛好乐星国际文化创意有限公司、青岛第一市政工程有限公司、青岛市城阳区汇源加油站等均上了“黑名单”。
城阳区政府安委会办公室主任、区安全监管局党组书记董林介绍,为进一步加大对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的惩戒力度,加大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的违法成本,维护法律法规的严肃性,接受广大市民群众、新闻媒体和社会的监督,区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公开曝光城阳区2016年度和2017年一季度22家安全生产违法违规企业信息,对纳入集中公布安全生产违法违规信息的单位和个人,政府各有关单位在本单位职能范围内实行“四个一律、三个从严”的惩戒措施。
董林表示,“四个一律”是指,一律取消和终止其各类政策、财政扶持,一律取消其参加招标、政府采购及政府公共服务项目活动资格,一律取消年度各类评先评优资格,一律严格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资格进行审核把关)。“三个从严”是指重点监管从严检查,建设项目审批立项从严限制,金融商务活动从严约束,使公布对象“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并通过集中公布曝光的形式,教育警示全区各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依法主动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升全区安全生产工作水平。
同时,城阳区政府还研究出台了《城阳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区政府安委会办公室设立举报中心,受理分转通过民声服务热线“87712345”、区安全监管局官方网站以及信函、走访和上级转办等形式的安全生产领域的举报事项,鼓励广大群众积极举报安全生产领域内的非法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广泛营造强大的社会监督氛围,形成安全生产全民“打非治违”的高压态势,切实让其无处藏身、付出代价。
通讯员 矫超 文 徐圆
附件:
城阳区2016年—2017年一季度安全生产违法违规信息公布名单
序号 生产经营单位
(或个人)名称 违法违规行为 已被实施查处措施 制约管理
起始日期 制约管理
终止日期
1 青岛中浩储运有限公司 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从事危险化学品仓储经营 责令停止经营活动,没收非法所得10元,并处罚款人民币10万元 2016年6月6日 2017年6月5日
2 曲维东(城阳区夏庄街道安乐社区居民) 对城阳区“3.16”一般触电事故负有责任 处罚款人民币25万元 2016年8月12日 2017年8月11日
3 青岛波海达精密机械有限公司 对城阳区“4.22”一般物体打击事故负有责任 处罚款人民币25万元 2016年7月21日 2017年7月20日
4 矫新涛(城阳区棘洪滩街道后海西社区居民) 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 责令停止经营活动,没收非法所得440元,并处罚款人民币10万元 2016年7月1日 2017年6月30日
5 山东远程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未办理延期手续,继续进行生产 处罚款人民币6万元 2016年7月21日 2017年7月20日
6 张朋朋(菏泽市巨野县巨野镇人) 未经许可经营烟花爆竹制品 责令停止非法经营烟花爆竹活动,没收违法所得1340元,并处罚款人民币2万元 2016年9月21日 2017年9月20日
7 陈兴海(东营市东营区龙居镇人) 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 没收违法所得3万元,并处罚款人民币10万元 2016年9月22日 2017年9月21日
8 任义平(城阳区棘洪滩街道后海西社区居民) 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 没收违法所得4580元,并处罚款人民币10万元 2016年12月12日 2017年12月11日
9 青岛第一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对城阳区“9.30”次轮五级修室外配套工程一般窒息事故负有责任 处罚款人民币26万元 2017年1月24日 2018年1月23日
10 青岛瑞祥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对城阳区“9.30”次轮五级修室外配套工程一般窒息事故负有责任 处罚款人民币26万元 2017年1月24日 2018年1月23日
11 青岛科润工业设备有限公司 对城阳区“9.30”次轮五级修室外配套工程一般窒息事故负有责任 处罚款人民币46万元 2017年1月24日 2018年1月23日
12 桐城市匠心劳务有限公司 对城阳区“9.30”次轮五级修室外配套工程一般窒息事故负有责任 处罚款人民币46万元 2017年1月24日 2018年1月23日
13 青岛迪世亚制钢有限公司 对城阳区“10.21”青岛迪世亚制钢有限公司一般机械伤害事故负有责任 处罚款人民币25万元 2017年1月25日 2018年1月24日
14 青岛好乐星国际文化创意有限公司 未按规定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 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5万元 2017年3月30日 2018年3月29日
15 青岛唐都电梯有限公司 未经许可从事特种设备生产活动 处罚款人民币12万元 2017年2月16日 2018年2月15日
16 张树波 未经许可经营烟花爆竹制品 处人民币2万元罚款,并没收违法经营的烟花爆竹制品 2017年2月24日 2018年2月23日
17 江门市诚通物流有限公司 未将危险化学品储存在专用仓库 处罚款人民币5万元 2017年1月19日 2018年1月18日
18 青岛神户电机产业有限公司 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拒不执行责令限期整改指令;未健全职业卫生档案。 对公司处罚款人民币12万元,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尹强处罚款人民币2万元 2017年2月22日 2018年2月21日
19 青岛奥通阀门有限公司 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未建立健全特种作业人员档案,未按规定开展应急预案评审。 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6.3万元 2017年3月15日 2018年3月14日
20 青岛永安建筑工程劳务有限公司 城阳区“12.10”夏庄街道崔家沟社区住宅楼及配套用房二期二标段项目一般起重伤害事故负有责任 处罚款人民币25万元 2017年3月20日 2018年3月19日
21 山东远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城阳区“12.10”夏庄街道崔家沟社区住宅楼及配套用房二期二标段项目一般起重伤害事故负有责任 处罚款人民币25万元 2017年3月20日 2018年3月19日
22 青岛市城阳区汇源加油站 安排未经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危害的作业,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处罚款人民币8万元 2017年3月29日 2018年3月28日
[编辑: 董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