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李沧区世园市场监管所收到消费者王女士关于健身房的投诉,王女士在某健身房办理一张健身卡,充值18000元并签订合同,后该健身房因故失火,无法提供健身服务,王女士要求退款,该健身房以合同中“不可抗力”为由拒绝退款。
接到消费者的投诉以后,世园市场监管所收的执法人员进行了执法处理。综观健身行业,预付费而后期服务跟不上、促销细则朝令夕改、口头承诺言过其实、教练变动频繁等问题频频出现,消费者权益受损事件屡屡发生。世园市场监管所专门发布提醒说,健身行业目前没有统一的行业标准和规范,消费者选择健身房一定要谨慎 。
关于不可抗力,工作人员表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二款规定,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王女士所遇问题中健身房失火不属不可抗力,理应赔偿。
消费者在与健身商家产生纠纷后,要及时拨打市民服务热线12345或者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热线说明情况,市场监管部门会第一时间联系当事双方进行调解。同时,消费者一定要提供发票、合同等相关证据,这些证据对调解工作至关重要,也是市场监管部门正常履职的重要依据。
城市信报记者 尚青龙
[编辑: 刘晓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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