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青申请公积金异地贷款 需要有"青岛市户籍"

2017-05-17 17:05   来源: 半岛网-半岛客户端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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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半岛全媒体记者 于红靓

  即墨人姜先生目前在济南工作,他想使用公积金贷款在即墨买房。“我在济南缴纳公积金快三年了,可以在即墨贷款买房吗?”17日,姜先生向记者咨询,记者了解到,随着商贷不断收紧,不少买房人考虑公积金贷款、或者组合贷款,但有一部分在外地工作的青岛人纠结于能否用公积金贷款。

  17日,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了解到,按照现行规则,申请岛城公积金异地贷款的基本条件为“具有青岛市户籍,在其他城市就业并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职职工”。

  于是,具有青岛市户籍,在其他城市就业并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职职工,购买青岛国有土地上可以办理产权的自住住房时,可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证明材料,向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

  接下来,在岛城开具过异地贷款缴存使用证明的职工,向岛城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分以下两种情形进行办理:

  1.职工开具了缴存使用证明且在异地办理了公积金贷款,又以本人或配偶身份向青岛申请公积金贷款的,需提供证明接收地管理中心出具的贷款已结清证明,且符合青岛二次公积金贷款条件的,方可受理。

  2.职工开具了缴存使用证明但在异地未办理公积金贷款,又以本人或配偶身份向青岛申请公积金贷款的,需提供证明接收地管理中心出具的无贷款记录证明或将原缴存使用证明退回,经确认后,可按青岛公积金贷款政策规定执行。

  那么贷款额度如何计算?贷款额度不高于以下四项计算结果和规定的最低值,以1万元为起点,按5000元的整数倍确定:1.按还贷能力计算的贷款额度。2. 按公积金账户正常缴存余额的倍数计算的贷款额度。3.按规定比例计算的贷款额度。4.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确定的最高贷款额度。

   [编辑: 刘晓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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