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人打伤拒赔付 执行人员登门10次堵住老赖

2017-05-24 08:20   来源: 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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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半岛全媒体记者 王洪智 通讯员王涛 报道

  半岛都市报5月23日讯 男子酒后想打牌没东西坐,与附近一女子“抢”马扎,遭到拒绝后双方大打出手,女子受伤住院25天。法院判决男子支付赔偿10485.93元,但因迟迟未履行被列为老赖,执行人员登门10次,终于堵住了他。5月23日凌晨,莱西市人民法院执行局40余名干警全体出动,由此拉开了“夏雨行动”集中执行“骨头案”的帷幕。5月23日早上的行动中,莱西法院执行团队共查找、传唤老赖37人,司法拘留6人,执结各类案件31件,执结标的额23万余元。

  

老赖被执行人员带走。(莱西法院供图)



  原告赵某(女)与被告丁某(男)系莱西某村村民。2013年5月8日,赵某坐马扎与其子在本村村民姜某门口玩,被告丁某酒后向赵某要马扎,赵某不给,双方发生争执。丁某用马扎打伤赵某头部,赵某用铁锨拍打丁某后背一下。随后,赵某将其子送回家,和其婆婆胡某回来找丁某评理,双方再次发生争执并厮打,丁某将赵某摔倒在地并击打其腹部,赵某抓伤丁某面部,胡某将赵某扶回家。事发后,丁某又踹赵某家的门,赵某报警。赵某经莱西市市立医院诊断为头部外伤、脑外伤反应、头皮血肿,住院治疗25天,支出医疗费7720元。赵某之伤经莱西市公安局刑事技术科鉴定构成轻微伤。

  莱西市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公民享有身体权,任何人不得侵犯。被告因向原告要马扎而发生争执,在互殴中,被告将原告致伤,应承担主要民事责任,以赔偿原告经济损失70%为宜。原告赵某因受伤而产生的损失共计14979.9元,由被告丁某赔偿10485.93元(14979.9元×70%)。据此判决被告丁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赔偿原告赵某经济损失10485.93元。

  因丁某迟迟未履行给付义务,赵某提出了强制执行的申请,莱西市人民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将丁某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并司法拘留一次,其仍拒不履行义务。其间,执行人员前后9次到丁某家中查找,均未找到人。5月23日凌晨五点半,莱西法院在这次“夏雨行动”中,突然出击,毫无防备的丁某在家中被抓个正着,执行人员当即对其进行了拘传。经执行人员电话与申请人沟通后,申请人赵某同意被执行人丁某履行案款9000元,该案即执行完毕,申请人对法院执行工作表示满意。

  据了解,此次执行行动中,莱西法院执行人员共分成三个小组,分赴望城街道、沽河街道、店埠镇等地,查找多年“东躲西藏”的被执行人,另一组保障组负责接收被带回的被执行人。执行人员分工配合、密切协作,共查找、传唤老赖37人,司法拘留6人,执结各类案件31件,执结标的额23万余元。截至发稿时,另有两名“被抓现行”的被执行人正在筹款。

   [编辑: 张珍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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