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调整2017年企业工资指导线 指导工资连续上涨19年

2017-05-27 10:18   来源: 新锐大众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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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26日召开的山东省政府常务会议决定,以2016年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估算数为基数,山东将调整2017年企业职工货币工资增长指导线:基准线7.5%,下线3%,上线12%。其中,基准线、上线比2016年分别下调0.5个、1个百分点,下线与上年持平。

  据了解,这是山东连续19次调整企业工资指导线,基准线、下线、上线都有不同程度的变动,但下线从未低于3%。这也意味着,山东政府指导工资已保持连续19年增长。

  目前,山东省企业职工工资水平在全国仍然处于低位,需要采取措施继续推动职工工资增长。2016年山东全年生产总值比上年增长7.6%,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7.8%,工资性收入增长7.0%,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全员劳动生产率增幅9%。全省经济呈现总体平稳、稳中有进、进中向好的运行态势,工业企业全员劳动生产率的提高,为引导企业职工工资合理增长奠定了基础。

  这次调整企业工资指导线的基准线、下线、上线,这三条线是怎么测算出来的呢?据了解,基准线7.5%,与2017年山东省生产总值预期增长7.5%左右持平;下线3%,与居民消费价格预期上涨3%左右相一致;上线12%,主要考虑经济运行态势和企业盈利能力等因素。

  一些人可能会有疑问:这次企业工资指导线的下降,是不是意味着工资进入负增长?山东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其实不是的。工资指导线制度的重点在于引导企业建立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政府下调指导线,只能说明工资涨幅较以往有所减少。也就是说,只要三条指导线——基准线、下线、上线都不是负数,就意味着政府指导的职工工资增幅都是呈上涨趋势的。

  很多省内企业可能也不清楚:工资指导线发布了,怎么做才是合法合规的?我们已经为你向省人社厅问清楚了。根据规定,在政府发布工资指导线30日内,企业应当与职工进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定职工工资调整方案,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应当根据工资指导线,分析企业经济效益、职工工资水平、劳动生产率和人工成本等指标,兼顾企业的承受能力、发展目标等因素,合理确定工资增长幅度和工资水平。

  记者 袁涛 李兆辉 王川

   [编辑: 张珍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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