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王学义
其实,修订后的《安徽省旅游条例》中规定违规探险自付救援费,也是对《旅游法》相关内容的一次重申。这给那些喜欢爬野山、寻刺激的驴友,重重地敲响了警钟。 自6月1日起,修订后的《安徽省旅游条例》正式开始施行。根据该条例的规定,旅游组织者和个人不得在禁止通行、没有道路通行的区域开展风险性较高的活动,一旦被困要求救援,旅游活动组织者以及被救助人不仅需要自掏腰包承担相应费用,还有可能面临罚款。(6月1日《北京青年报》) 近年来,驴友因擅闯禁区、违规探险而被困的事件年年上演,由此而产生的救援费用该谁承担,在国内已然引起巨大争议。目前主要有两种声音:其一认为政府组织的救援不应收费,生命大于一切,出现意外不是主观自愿的,政府的重要职能之一就是保护百姓安全和健康,“收费就变味了”;其二是应该收费,被救者作为成熟、理性的人,对风险要有评估,出了问题要担责,这不属于国家提供安全保障服务性质,而是公共服务输出,这种服务的成本,应该是由被救者来承担。
在众说纷纭之中,安徽省通过地方立法的形式对这一问题进行了明确,这无疑是一次积极而有益的尝试。今年3月,安徽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三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安徽省旅游条例》,从中可以看到,旅游活动组织者及被救助人承担相应救援费用是有前提的,那就是擅自进入未开发开放区域,违规开展风险性较高的旅游活动等。而且还明确,“拒不改正的,给予警告或者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其实,条例也是对《旅游法》相关内容的一次重申。2013年实施的《旅游法》第82条规定:“旅游者接受相关组织或者机构的救助后,应当支付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此处在一定程度上,指的就是相应的公共救援成本。相比而言,安徽省的条例更为清晰,而其目的主要也是为了震慑,倒逼驴友认真遵守相关管理规定。
这给那些喜欢爬野山、寻刺激的驴友,重重地敲响了警钟。不妨算一笔账,对野外救援的费用有个直观认识。有业内人士介绍,进行一次救援,每个队员平均需要300元到500元成本,有时需要出动几十人,动辄花费数万元。而且,这还不包括极端天气、特殊地形的情况。当然,按照安徽省旅游局的说法,并不是全部救援费用都让被救者支付,只让其承担一定比例。但也足以让某些任性的驴友好好掂量掂量。
不过,因为此前国内从未在大范围内推行此类政策,具体成效如何,还有待实践检验。而且,关于收费标准、责任界定、人道救助等方面,也需要进一步完善细化,收费也应公开透明。期待安徽省的此次尝试,能给其他地方提供宝贵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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