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艇无证驾驶要不得 青岛有人因此被罚4000元

2017-06-06 07:14   来源: 半岛网-半岛客户端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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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图 半岛全媒体记者 潘立超

  近日,为进一步加强港船管理,维护市南区沿海及海上治安秩序稳定,6月3日至4日,市南区公安边防大队连续两天晚上统一部署开展了“夜海清查”行动,取得显著成效。

  行动中,该大队在辖区渔港、码头、停泊点开展“拉网式”清查,采取海上查与岸上查相结合、查处违法与督促整改相结合等方式,围绕出海船舶证件是否齐全、报关和年审是否及时,人、证是否相符,船名号是否粉刷等内容,及时查处和整治了未办理、不携带有效证件出海等违法违规行为,督促渔船民及时办理出海手续,粉刷船名船号,堵塞海上管理漏洞。期间,共检查船舶50余艘次,渔船民120余人次,查处边防行政案件1起,处罚未办理登记有关证件的违规出海人员1人,对其进行了4000元的罚款。

  对于船艇出海应该注意的事项,半岛记者咨询了市南公安边防大队八大峡边防派出所民警,根据2011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 《山东省沿海船舶边防治安管理条例》,任何出海船舶都要有出海船舶户口簿,船上所有的人都必须办理出海船民证并且随身携带,在办这些证之前,需要先到渔政部门办理船舶所有权证等其他相关手续。公开资料显示,去年9月1日至今年5月1日,光市南边防大队就一共查获了130艘没有携带船舶户口簿的船舶,二百多名没有携带船民证的人员依法接受了处罚。

  边防民警告诉记者,跟平时开车需要驾驶证一样,开船同样也需要相关证件,正常情况下,钓鱼船办理船舶户口簿前,船长都要培训,相关的船舶和游艇也要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另外还有对船舶行驶的海域进行报备,只要是手续齐全的话,出海是没有问题的。如果乘坐没有办理船舶户口簿的 “黑船”去海钓,未经培训的船长不仅技术存在隐患,还可能把船开到巨轮的航道上,很容易被撞翻。

   [编辑: 焦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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