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全媒体记者 尹彦鑫 通讯员李燕 报道
半岛都市报6月10日讯 7日,平度的彭某某虽然在追尾事故中不承担责任,但是因醉酒驾驶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刑拘7天,还将被吊销驾驶证且5年内禁止取得驾驶证的处罚。
6月4日21时许,彭某某驾车行驶至蓼兰镇时,被李某某驾驶的商务车追尾。民警赶到现场,发现彭某某有酒驾嫌疑,经检测乙醇含量为160mg/100ml,属醉酒驾驶。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彭某某涉嫌危险驾驶罪。
记者还了解到,因为彭某某醉酒驾驶涉嫌危险驾驶罪还将被处以6个月以下拘役的处罚。
[编辑: 杜倩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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