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全媒体记者 肖玲玲
6月9日,山东省食药监局公布了5月份青岛市食药品行政处罚案件,共有250多起,涉及餐饮、药店、超市、美容等多个领域的多家企业,其中不乏一些品牌企业。
1、青岛市职业教育公共实训基地食堂因为经营危害人体健康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馒头,被罚款5万元。
青岛新港汇铂商业发展有限公司,也是因为经营添加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馒头,被罚款6万元。
2、粥全粥到热河路店涉嫌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罚款10000元。
在刚刚过去的5月,粥全粥到曾针对粥全粥到济南一家分店被处罚的案件发布过公开致歉,结果在最近的抽查中又出现了类似被处罚的案件。
3、李沧区吕氏疙瘩汤私家菜馆因为采购的原料大白菜不符合有关要求,没收违法所得2元,罚款5000元。
4、黄海饭店涉嫌使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茼蒿)一案,没收违法所得4元,罚款4000元。
5、预包装不合格被罚巨款,高达28万余元。
青岛海地村我家食品有限公司经营食品标签不符合法定要求的预包装食品,没收违法所得9464元,罚款284000元。
6、糕点添加剂问题:艾蜜儿西饼屋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和添加剂,罚款3万元。
7、海伦美容因使用无中文标签的进口医疗器械,被罚款20000元。
8、华润万家超市万象城店,经营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农产品(韭菜),没收违法所得51.2元。
9、利群集团青岛前海购物广场涉嫌营销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酸豆角),罚款148元。
10、青岛医保城药品连锁有限公司(即墨鳌信分公司)未按照《药品经营许可证》许可经营的范围经营药品,没收违法所得7631.40元,并处违法销售药品金额2倍罚款,44294.20元。
[编辑: 刘晓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