奎文交警大队五中队民警在辖区孙家社区集贸市场附近路段巡逻时,发现多辆车违法停放,阻碍交通,遂对这部分车辆粘贴违法停车告知单。但其中一辆黑色日产天籁轿车的车主姚某,看到自己的车被贴后,竟在微信朋友圈发信息辱骂交警。后来,交警部门向奎文警方报案,大虞派出所依法将姚某传唤。6月14日,记者从奎文警方了解到,姚某因侮辱他人,目前已被依法行政拘留10日。
姚某的车辆违法停在通道上。
朋友圈贴罚单,点名侮辱交警 6月9日上午8时30分许,奎文交警大队五中队民警在虞河路与玉清东街交叉口附近巡逻。“孙家社区集贸市场附近路段,每天早上车流量较大且易出现违法停车现象,极易造成道路拥堵和刮蹭事故。”一名巡逻民警说,在巡逻途中,他们发现多辆车违法停在孙家社区集贸市场北门的通道上,不但影响行人和非机动车出入,还挡住了玉清东街上的非机动车道,具有一定安全隐患。他们在疏导交通的同时,对这几辆违法车粘贴违法停车告知单。
“市民早上到市场买菜时,特别是早高峰,非机动车、机动车、行人在此处交织,十分混乱。再有车辆违法停放,更容易导致道路拥堵。”该中队中队长贡文军说,在日常工作中,该路段是重点管理巡逻路段。
后来,该中队民警在微信朋友圈发现,有网友发出一条侮辱上述事件执勤交警及其家人的信息,附图是一张违法停车告知单。“当事车主没把整张违法停车告知单拍完整,但特意拍了右下角民警的姓名。”贡文军说。
被依法拘留,当事人悔不当初 “如果对我们的执法有异议,可以进行复议,通过合法渠道反映,但侮辱他人是违法的。”贡文军说,他们收集好相关证据后,向奎文公安分局大虞派出所报案。大虞派出所接到报案后,立即对该案件展开调查。通过多方排查,确定了违法嫌疑人姚某。6月13日,姚某被传唤到派出所进行调查讯问。
经过讯问得知,今年34岁的姚某是昌邑人,现住奎文区。据姚某交代,当天上午,他开车到孙家社区集贸市场买东西,由于没找到车位,就将车停在市场北门通道上,当他买好东西出来时,发现自己的车上被贴了违法停车告知单,当时很生气,就在微信朋友圈发了一条带有侮辱语言的信息。
6月14日,记者从奎文警方获悉,姚某因涉嫌侮辱他人,目前已被依法行政拘留10日。对此,姚某非常后悔。
文/图 记者陈怀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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阻碍交警执法
两人被刑拘 本报讯 为进一步强化城区交通秩序管理,依法从严整治各类突出交通违法行为,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决定,于今年5月到10月底在城区范围内开展道路交通秩序集中整治大会战行动。近日,处理一起胡搅蛮缠、妨害交警执法的案件。
5月10日1时30分许,坊子交警大队三中队值班民警接到通知,在坊子新区双羊街有大车超载。民警立即前往现场,在双羊街龙山路口发现两辆装有建筑垃圾的大货车,驾驶员看到民警的示意后并不立即停车,车辆后被拦停。民警经查发现,车辆有未按规定安装防护装置、未按规定粘贴反光标志、放大牌号不清、驾驶员未出示驾驶证行驶证等交通违法行为,且涉嫌违法超载。
后来,车主及朋友王某来到现场,他们不仅不要求驾驶员配合民警执法,还骂脏话并推搡民警,后指引驾驶员驾车逃窜。
目前,车主及朋友王某因涉嫌妨害公务罪已被坊子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记者 陈怀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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