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上半年,全省各级公安交警部门以渣土车、货车、客车、危化品运输车、校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车等车辆为管控重点,严查严重违法、非法改装、超载、超员、超速、酒驾、涉牌涉证等重点违法行为,整治取得阶段性成果。
今年上半年,全省共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12起,造成53人死亡、61人受伤。省交警总队负责人介绍,根据分析,今年我省发生的较大道路交通事故主要有以下特点:
一是超速行驶、制动不良、超员超载或违法载人为主要交通违法行为。12起较大事故中,7起涉及超速行驶,占58.33%;6起涉及制动不良,占50%;5起涉及超员超载或违法载人,占41.67%;5起存在涉牌涉证违法,占41.67%。此外,还有2起涉及醉酒驾驶。
二是夜间发生较大事故较多。12起较大事故中,7起发生在18时至凌晨4时30分,造成25人死亡,分别占58.33%、47.17%;其中4起发生在凌晨1至4时30分,正是路面巡逻管控力量最薄弱时段。7起夜间事故事发路段均无照明设施。
三是重型货车发生较大事故突出。12起较大事故中,7起涉及重型货车。其中重型货车承担同等以上责任的6起。
四是挂靠车辆交通安全管理问题突出。12起较大事故中,9起涉及交通运输企业所属或挂靠的客货运车辆,其中6起涉及挂靠车辆,且涉事挂靠客货运车辆均承担同等以上责任,3起涉事重型货车存在超载运输违法。
五是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突出。12起较大事故中,8起发生在农村地区。农村地区较大事故中,4起发生在县乡道路上,其中1起事发路段存在集市占道问题;2起发生在国省道与农村道路的交叉路口,事发路口无交通信号灯控制;2起发生在国省道穿过农村地区的路段上,事发路段缺少夜间照明设施。
公安交警部门先后组织开展深化路面交通违法行为整治行动、严打渣土车严重违法和货车超载专项行动等4个专项行动,开展“异地用警”“全警上路查违法”等集中统一行动230余次,查处渣土车严重违法1.6万起,查处货车非法改装2.8万余起,查处货车超载18万余起,查处超员3.5万余起,查处超速325万余起,查处酒驾5.6万余起,查处毒驾408起,查处涉牌涉证21万余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