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网7月11日讯 很多人在乘坐公交车的时候都喜欢选择靠窗的位置,特别是在夏天的时候坐在窗边也会凉快许多。可是就在马女士乘坐青岛公交集团302路公交车时,她刚刚推开车窗,车窗玻璃瞬间就碎成了渣,掉落的玻璃渣还划伤坐在马女士前面的一位老人。“要是公交车玻璃一推就碎,还要安全锤干什么?”信网(热线0532-80889431)联系到302路公交车队,工作人员表示,在调取监控后发现车窗玻璃破碎与马女士没有关系,“可能是因为坐在前面的老人在开窗时太用力造成的。”
乘车时推拉车窗玻璃碎一地
7月8日晚上七点左右,马女士乘坐302路公交车,行驶到青岛三中附近时,她关了一下车窗,可坐在前面的一位老人嫌热,又把车窗往前推了一下。车窗玻璃突然破裂,碎成渣的钢化玻璃散落一地,把前面老人的胳膊都划破了。见此情景,司机立刻停车查看,马女士也向司机讲述了刚刚的过程,司机在向公司汇报后,选择在第一时间报警。
马女士说,就算是自己推拉过车窗,但是按照公交车玻璃的质量,也不会因为正常推拉而破碎,司机也不应该直接认定是自己弄碎了玻璃,“如果公交车的玻璃一推就碎,车上就不需要配备安全锤了。”
为了配合调度,马女士当晚离开时留下了自己的联系方式,可直到10日上午马女士也没有接到过车队打来的电话,“明明是调取监控就能查明白的事情,为什么车队这么久还不给我个说法?”
302车队:玻璃破碎与女乘客无关
10日上午,302公交车队工作人员告诉信网,根据车载监控的记录,车窗玻璃的破碎应当与马女士没有关系。
“当时是一位女士先关了车窗,紧接着前面的老人又把车窗玻璃推开了。可能是推窗户的时候用力过大,才导致玻璃破碎的。”工作人员说,车窗玻璃破碎后,是两位乘客对玻璃弄碎的事有了分歧,所以司机才选择先报警,并不是司机认定女乘客弄碎了玻璃。
工作人员解释,公交车用的都是钢化玻璃,在车窗内会有玻璃锁加以固定,不会轻易破碎,“但当时坐好在前面的老人在开窗时太用力了,在车窗已经开到最大的情况下又推了一下,才导致玻璃破碎的。”
公交公司应举证证明乘客有过错
山东信公律师事务所的董来阳律师认为,如果公交公司认为是乘客弄碎了玻璃,按时“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应当提供完整监控录像等证据,证明是由于乘客的主观或过失行为,导致车窗破碎。同时,考虑到车窗玻璃的特殊性,公交公司还需提供车窗玻璃的合格证明,证明这扇玻璃在这一突发事件发生前是完好且不存在安全隐患的。
信网全媒体首席记者 于晓
[编辑: 刘晓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