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网7月18日消息 今天,青岛市环保局联合建委、城管等部门,就2017年上半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展进行通报。
大气污染防治
政策措施方面,市政府印发实施《青岛市2017年大气污染综合防治工作方案》,确定了8个方面共39条具体措施。市政府与各区市政府、部分市直单位、部分重点企业签订了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能源结构调整方面,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面积全市已完工127.52万平方米,已确定节能保暖改造项目约31万平方米;新建天然气管网115.35公里,完成年度任务的64.1%,新增天然气用户62959户,完成年度任务的78.7%。加强燃煤锅炉整治,完成31台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淘汰燃煤锅炉24台。
扬尘污染防治方面,完成9个工业扬尘防治项目;累计检查工地扬尘2360次,对56个扬尘治理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工地进行了处罚,罚款 21.6万元;绿化裸露土地81处,完成绿化113.24公顷;检查建筑废弃物运输车辆3771车次,查处违规车辆1257车次;打造“深度保洁示范路”一级路360条,二级路480条,城区主干道机械化保洁率达到100%,次干道达到90%以上,四市主、次干道机械化保洁率达到80%以上。全市共规范店外烧烤行为1941件,清理取缔流动占路露天烧烤摊点5803件、暂扣烧烤炉具1508件、其他物品1524宗,立案228起、行政处罚8万余元。
机动车污染治理方面,共检查环检站640家次,加油站1706家次,环保、公安联合路查执法189次,检查车辆27161辆,处罚156辆;检查重型柴油车14021辆,限期整改111辆,处罚1辆;检查“黄改绿”车辆总数2587辆,限改14辆,处罚1辆;受理黑烟车有奖举报75件,发放奖金7500元。
“绿色港口”建设方面,开展进出港商船防污染现场检查584艘次,完成15座路灯LED改造,对20万码头区域加装喷淋设施,液化燃料油装车平台加装油气回收装置、储罐一期装车平台加装油气回收装置。
老企业搬迁方面,华恒助剂、中泰集团、索尔维白炭黑已关停;捷能汽轮机已关停70%,伟峰纤维搬迁项目厂房正在装修。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方面,已完成1.4万亩小麦田实施有机质提升、统防统治、双低农药技术措施,对1.63万亩蔬菜实施双低农药、地膜回收技术措施。
环境污染执法方面,共检查燃煤污染源单位6477家次,监测燃烧设施952台套,检查扬尘及挥发性有机物排放企业996家,共立案查处废气类违法排污行为78件,罚款总额412万元。
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2017年1-6月份,市区空气质量优良率为79%。同比上升1个百分点,细颗粒物(PM2.5)、可吸入颗粒物(PM10)、二氧化硫、二氧化氮浓度分别为43、82、17、32微克/立方米,同比分别改善18.9%、18%、29.2%、8.6%,四项污染物均为2013年以来同期最好水平。
从各月份情况来看,6月份空气质量最好,各项污染物浓度均为6个月中最低,5月、6月连续实现各项污染物月均值全部达标,2、3、5、6月份PM2.5、PM10、SO2、NO2月均浓度均为近五年来最好水平。从上半年尤其是冬季来看,受不利气象条件影响的程度同比有所减轻,市区上半年空气质量实现了总体持续改善。
各区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城阳区、黄岛区上半年空气质量优良率分别为82.9%、73.5%、72.4%、83.4%、73.5%、75.1%,PM2.5浓度分别为37、46、49、40、39、48微克/立方米,PM10浓度分别为82、75、86、74、80、93微克/立方米,二氧化硫浓度分别为19、19、17、16、15、15微克/立方米,二氧化氮浓度分别为37、35、35、25、29、33微克/立方米。
四市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即墨市、胶州市、平度市、莱西市的上半年空气质量优良率分别为69.1%、71.3%、70.2%、68.0%,PM2.5浓度分别为48、47、47、51微克/立方米,PM10浓度分别为91、84、87、86微克/立方米,二氧化硫浓度分别为18、21、19、20微克/立方米,二氧化氮浓度分别为35、39、30、30微克/立方米。四市的二氧化硫浓度以及即墨市、平度市、莱西市的PM2.5浓度均为近四年来同期最好水平。
上半年环境执法
2017年以来,全市环境执法系统持续加大查处力度,采取多种手段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一是上下联动,属地监管,市区两级执法部门领导带头,靠前执法,将环境问题解决在一线,执法人员深入一线执法已成为常态,定期通报环境执法情况形成了制度。二是创新手段,提升绩效,采取科技执法、“点穴式”执法、“双随机”抽查等方式,增加了夜间、节假日等非工作时间执法检查频次,增强了查处违法行为的精准化,让环境违法行为无处遁形。三是动真碰硬,铁拳治污,对严重污染环境的违法行为顶格给予行政处罚,该移交公安部门查处的案件坚决移交,保持了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执法高压态势,促进了全市环境质量的持续改善。
上半年,全市环保部门共检查企业18939家次,查处环境违法行为1795起并全部责令改正,其中立案处罚1046起,罚款3613万元,实施查封扣押和停产整治共128起,移送公安23起,实施按日连续处罚2起,曝光典型案例73家。现场检查企业数、查处违法行为数、立案罚款额度和移送公安案件数4项指标均比去年同期翻了一番还多,执法力度实现质和量的突破,以执法促治理,以执法强管理,以执法促改善,有力保障了全市环境质量持续好转。
下一步工作安排
青岛市环保局污防处处长李德成介绍,虽然上半年环境空气质量实现了明显改善,但纵观全年,青岛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仍十分艰巨。下一步,全市将重点抓好省政府与市政府签订的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落实,做好大气污染防治责任书督查考核工作。加快组织实施青岛市2017年大气污染综合防治工作方案。推动淘汰燃煤锅炉和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推进重点行业有机废气治理工作;依法推进取缔“散乱污”企业;城市建成区和城乡结合部全部燃用符合山东省统一质量标准的散煤或其他清洁能源;加强船舶港口污染治理,继续推动靠港船舶使用岸电;加大扬尘防控力度,具备条件的建设工地安装视频和在线监管系统;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减轻重污染天气影响。多措并举,确保完成2017年各项目标任务。
附:环保执法典型案例
一、青岛恒盛达化工有限公司通过暗管排放污染物案
2017年3月25日,青岛市环保局李沧分局会同李沧区建管局对辖区内刘家宋戈庄河滨海路桥排污口进行检查时发现,该排污口水样呈酸性。执法人员立即展开溯源排查,最终锁定酸性废水出自长顺路15号院内的青岛恒盛达化工有限公司,该公司通过暗管方式违法排放水污染物。青岛市环保局李沧分局依法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处罚款6万元,并依法查封该公司造成污染物排放的设备。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将该案件移送青岛市公安局李沧分局进一步调查处理。
二、李双全经营的海绵拖把头加工点利用渗坑排放有毒物质案
2017年3月30日,胶州市环保局执法人员会同胶州市公安局执法人员对李双全经营的海绵拖把头加工点进行现场检查,检查时该加工点未建设污水处理设施,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未经收集处理经加工点内管道排入加工点门外南侧明沟内。经对明沟内的废水取样监测,监测结果显示PH值<2,经对明沟内废水进行抽取过磅,废水共计21.84吨。胶州市环保局依法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处罚款15万元。同时,该加工点负责人李双全涉嫌环境污染犯罪,胶州市环保局将该案件移送胶州市公安局进一步调查处理。
三、青岛瑞鑫泰工贸有限公司违反环评制度案
青岛市环保局高新区分局执法人员到青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青岛瑞鑫泰工贸有限公司进行检查发现,该公司焊接工艺需要配套建设的废气处理设施未建成。该公司未按规定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主体工程正式投入生产。高新区分局依法对其立案并处罚款6万元整。
四、青岛铭宇基业工贸有限公司违反环评制度案
青岛市环保局高新区分局执法人员到青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青岛铭宇基业工贸有限公司检查发现,该公司工人正在进行机械加工等生产。其中,焊接、打磨工艺需要配套建设的废气处理设施未建成。该公司未按规定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主体工程正式投入生产。高新区分局依法对其立案并处罚款6万元整。
五、青岛瑞翼塑料制品有限公司违反规定设置排污口案
2017年7月6日,青岛市环保局崂山分局在对该单位开展进口固废加工利用企业专项检查时发现,该单位在生产车间内违反规定设置排污口,将生产用冷却水经排污口外排。青岛市环保局崂山分局依法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其立案拟处罚款4万元。
六、青岛威东科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违反环评制度案
2017年7月13日,莱西市环保局在对该单位开展进口固废加工利用企业专项检查时发现,该单位生产车间内有5条密炼造粒生产线未通过环评审批,检查时未生产,但生产迹象明显。办公楼一层的“中试实验室”内建有一套小试设备,检查时未运行,但运行迹象明显。莱西市环保局依法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对其立案拟处罚款12万元。
通讯员 王诺 郭钊敏 朱耿明 记者 徐圆
[编辑: 王君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