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8日,记者从青岛交警部门了解到,青岛市公安局和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青岛监管局共同制定了《青岛市机动车轻微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17年7月20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2年7月19日。据统计,目前青岛机动车保有量为238.7万辆,机动车驾驶人达到318.8万人。由于车流密度大,轻微刮蹭交通事故大量增加,不仅影响交通安全,而且对道路畅通也造成很大影响。《办法》施行后,对在本市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高新区辖区内,以及崂山区、城阳区、黄岛区、即墨市、胶州市、平度市、莱西市限定区域内发生的轻微道路交通事故,实行快速处理、快速理赔。
城市信报记者 张林盛
[编辑: 刘晓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