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上半年环境执法查处违法行为1795起

2017-07-19 08:06   来源: 半岛网-城市信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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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18日,青岛市环保局公布2017年上半年环境执法方面的情况。上半年,全市环保部门共检查企业18939家次,查处环境违法行为1795起并全部责令改正,其中立案处罚1046起,罚款3613万元,实施查封扣押和停产整治共128起,移送公安23起,实施按日连续处罚2起,曝光典型案例73家。现场检查企业数、查处违法行为数、立案罚款额度和移送公安案件数4项指标均比去年同期翻了一番还多,执法力度实现质和量的突破,以执法促治理,以执法强管理,以执法促改善,有力保障了全市环境质量持续好转。

  案例1:2017年3月25日,青岛市环保局李沧分局会同李沧区建管局对辖区内刘家宋戈庄河滨海路桥排污口进行检查时发现,该排污口水样呈酸性。执法人员立即展开溯源排查,最终锁定酸性废水出自长顺路15号院内的青岛恒盛达化工有限公司,该公司通过暗管方式违法排放水污染物。青岛市环保局李沧分局依法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处罚款6万元,并依法查封该公司造成污染物排放的设备。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将该案件移送青岛市公安局李沧分局进一步调查处理。

  案例2:2017年3月30日,胶州市环保局执法人员会同胶州市公安局执法人员对李双全经营的海绵拖把头加工点进行现场检查,检查时该加工点未建设污水处理设施,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未经收集处理经加工点内管道排入加工点门外南侧明沟内。经对明沟内的废水取样监测,监测结果显示PH值<2,经对明沟内废水进行抽取过磅,废水共计21.84吨。胶州市环保局依法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处罚款15万元。同时,该加工点负责人李双全涉嫌环境污染犯罪 ,胶州市环保局将该案件移送胶州市公安局进一步调查处理。

  案例3:青岛市环保局高新区分局执法人员到青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青岛瑞鑫泰工贸有限公司进行检查发现,该公司焊接工艺需要配套建设的废气处理设施未建成。该公司未按规定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主体工程正式投入生产。高新区分局依法对其立案并处罚款6万元整。

  案例4:青岛市环保局高新区分局执法人员到青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青岛铭宇基业工贸有限公司检查发现,该公司工人正在进行机械加工等生产。其中,焊接、打磨工艺需要配套建设的废气处理设施未建成。该公司未按规定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主体工程正式投入生产。高新区分局依法对其立案并处罚款6万元整。

  城市信报记者 宫岩 通讯员 王诺 朱耿明 实习生 宋淼

   [编辑: 刘晓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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