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职工接受计划生育手术享受假期

2017-07-31 14:35   来源: 半岛网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小字体大字体

  一、政策依据

  青岛市计生委、青岛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青岛市卫生局《关于城镇职工接受计划生育手术享受假期有关事项的通知》(青计生字[2003]81号)。

  二、政策内容

  各种计划生育手术可享受的具体假期:

  1.放置宫内节育器的,自手术日起休假3天。

  2.取出宫内节育器的,当日休假1天。

  3.施行输卵管结扎术的,休假30天;施行输精管结扎术的,休假10天。

  4.怀孕12周以下施行人工流产术的,休假15天。

  5.施行人工流产术同时放置宫内节育器的,休假17天;施行人工流产术同时结扎输卵管的,休假45天。

  6.怀孕12周以上、16周以下施行引产术的,休假30天;怀孕16周以上施行引产术或死胎的,休假42天;怀孕12周以上施行引产术同时结扎输卵管的,休假45天。

  7.施行皮下埋植避孕术的,休假3天。

  三、政策解读

  职工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凭医疗机构或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证明,享受计划生育手术假期。在规定的假期期间视为出勤,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编辑: 张珍珍]

半岛客户端 

热门推荐

房产 | 旅游 | 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