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依据
根据《食品卫生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等法规
二、服务对象
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公共场所服务,化妆品、一次性医疗卫生用品等专业生产,有毒、有害、放射性作业,幼托机构保育这五大行业的相关人员必须拥有健康证。健康检查主要涉及的疾病为:病毒性肝炎、痢疾、伤寒、活动期肺结核、皮肤病和其他有碍健康的疾病。如果查出患有这些疾病,则不得从事直接接触入口食品、理发美容、公共浴室等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需治愈后方可工作,这在很大程度上保护了从业人员和服务对象的健康。
三、办理流程
目前市北区从业人员健康证明采用卡式健康证,办理时,由本人携带身份证、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张,人民币51元到以下五个指定医疗机构中的任意一个查体中心办理均可。(目前全区体检机构为五所)
四、服务地点
查体医疗机构 地址 服务咨询电话
青岛瑞华体检中心 台东三路128号 83612136
市北区人民医院体检中心 抚顺路25号 83717530
同和医院查体中心 同和路78号 82881578-8026
中大瑞康 山东路177号B座1101 85656572
民生医院 杭州路131-28号 83761578
五、查体注意事项
1、进行采血前需空腹6小时以上。
2、体检前避免剧烈运动,忌饮酒和肉类食物,以免影响肝功能化验结果。
[编辑: 张珍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