狂犬病暴露处置

2017-07-31 15:12   来源: 半岛网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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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处置依据

  《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工作规范(2009年版)》

  二、服务对象

  被犬、猫等动物咬伤、抓伤的居民

  三、处置流程

  1.伤口冲洗:用20%的肥皂水(或者其他弱碱性清洁剂)和一定压力的流动清水交替彻底清洗、冲洗所有咬伤和抓伤处至少15分钟。

  2.消毒处理:彻底冲洗后用2-3%碘酒(碘伏)或者75%酒精涂擦伤口。

  3.注射疫苗:裸露的皮肤被轻咬,或者无出血的轻微抓伤、擦伤为Ⅱ级暴露者,应当立即处理伤口并接种狂犬病疫苗。确认为Ⅱ级暴露者且免疫功能低下的,或者Ⅱ级暴露位于头面部且致伤动物不能确定健康时,按照Ⅲ级暴露处置。单处或者多处贯穿性皮肤咬伤或者抓伤,或者破损皮肤被舔,或者开放性伤口、粘膜被污染为Ⅲ级暴露者,应当立即处理伤口并注射狂犬病被动免疫制剂,随后接种狂犬病疫苗。

  四、服务地点

  辖区各狂犬病暴露处置门诊

  门诊名称 地址 电话

  同和医院 市北区同和路78号 18953266570

  市北区人民医院 市北区抚顺路25号 83720801

  青岛市海慈医疗集团 市北区人民路4号 83777205

  五、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服务咨询电话

  82817891  82817892  82817852  82817859(工作日)

  82817955(节假日或夜间)

   [编辑: 张珍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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