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交警曝光2017年第19批32名酒司机(图)

2017-08-08 11:03   来源: 半岛网-城市信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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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次酒驾酒司机接受检查



  8月7日,公安交警部门曝光了2017年第19批32名酒司机,此次曝光的32名“酒司机”是交警市南大队近期查获的,这些酒司机中有就差一个路口到家的,但酒驾被查,有带着“旧账”二次酒驾被重罚的,甚至还有连续三次酒驾被查的……

  开了没一个路口,司机酒驾被查

  8月3日晚10点左右,交警市南大队文登路中队交警,在莱芜二路与齐东路路口设点查车,一辆车号为鲁BD11××号的轿车,沿着莱芜二路西向东行驶至距离查车点50米处突然放慢车速,摇下车窗时民警闻到车内飘有浓烈的酒精气。经检测,驾驶员李某体内血液中乙醇含量为58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机动车。当执勤民警向其询问行驶证及驾驶证时,驾驶员李某一直躲避着交警的眼神,提供不出,却说自己有驾驶证,一旁的女士吞吞吐吐。两人的奇怪举动引起了交警的怀疑,为了查明李某是否持有驾驶证和鲁BD11××号车的行驶证,文登路中队交警立即将人带回中队接受处理。

  驾驶员李某到中队后极不配合交警的工作,在中队厕所待了半小时之久。十几分钟后,李某的驾驶证被其朋友送到中队。据李某自己说,自己当晚带着媳妇和朋友在外面喝酒,本来一开始是朋友开车的,后来还有一个路口就到家了,就让朋友走了自己开车载着媳妇回家,但没有想到自己刚开了没几步就遇到交警查车。李某因饮酒驾驶机动车,受到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满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接连三次酒驾被查

  7月31日晚,交警高新区大队三中队在河套高速北口设岗查车。23时15分许,王某驾驶一辆面包车行至河套北出口时,民警依法对其进行例行检查。摇下车窗后,一股酒气扑鼻而来,民警立即对王某进行酒精测试,经检测,王某体内酒精含量为100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当民警要求王某出示相关证件时,王某称自己的驾驶证没有带,随后民警将其带回三中队进行身份核查。

  经查民警发现,王某的驾驶证处于注销状态,属于无证驾驶。不仅如此,王某在2016年就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德州交警处罚两次,且距离上次酒驾被查仅半年时间王某又无证醉酒驾驶机动车。如此不知悔改,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无证醉驾将面临刑事拘留并处罚金的处罚。

  带着“旧账”二次酒驾被重罚

  8月2日17时许,青岛同三高速交警大队一中队民警,在疏港高速公路灵珠山东收费站设点查车时,拦获了一名涉嫌饮酒驾车的司机。该驾车男子在接受吹气检测时,其体内酒精含量达到78mg/100ml,差一点达到醉酒标准值。执勤民警在与其交谈问话时,该男子一直不肯透露自己的姓名和身份证信息,也不肯拿出驾驶证。在磨蹭了约一个小时的时间后,该男子才从车内座椅底下翻出证件交于民警手中。

  在上网核对信息时,民警发现该男子李某某并不是第一次酒驾,而上一次酒驾距离这一次酒驾,仅相隔30天。经询问,7月初,驾驶员李某某在被黄岛区驾车时被执勤民警拦获,吹气检测酒精含量为37mg/100ml。交警将其驾驶证暂扣,告知需要到交警大队接受进一步处理。没想到 ,一个月后,李某某再次在高速公路上被执勤民警查获酒驾行为。

  由于驾驶员李某某带着“旧账”再次饮酒驾车,执勤民警当场对李某某开具了强制措施凭证,让其到大队违法室接受违法处理。依照道路交通法规定,驾驶员李某某因再次酒后驾车将面临罚款1000元、驾驶证件予以吊销,同时还将面临10日内的拘留处罚。

  小酌后去干活半路被查

  8月4日下午1时许,胶州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在辖区黄张路巡逻时查获一起酒后驾驶违法行为。执勤民警在黄张路巡逻时发现一辆摩托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民警立即示意驾驶员停车接受检查,民警要求驾驶员出示证件进行检查,驾驶员刘某的回答吱吱呜呜完全听不清楚,民警让刘某把头盔的面罩翻上去重新说一便刚才的回答,刘某迟迟不肯把面罩翻上去。

  刘某的不配合民警怀疑刘某有酒驾的嫌疑,便让刘某进行呼气酒精检测,刘某不配合呼气酒精检测,岔开话题称自己的驾驶证忘记带了,民警让其说出个人信息以便查询,刘某拒绝向民警说出自己的个人信息,刘某把面罩翻上去说话的时候民警闻到刺鼻的酒气,“没带驾驶证还不配合呼气酒精检测,大爷您还是跟我们走一趟吧。”刘某听完民警说的话害怕了,浑身哆嗦说:“警察同志,我接受检查别把我关起来。”

  后经检测,该驾驶员刘某体内酒精含量为47.2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将刘某带回中队查询,该驾驶员刘某并没有取得摩托车驾驶证,该驾驶员的行为属于无证酒后驾驶无牌摩托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驾驶员刘某将面临罚款1400元的处罚。

  文/图 城市信报记者 张林盛

  ◎相关新闻 觉得自己喝得不多,但醉驾被刑拘

  8月7日上午9时,李沧交警对三名醉驾涉嫌危险驾驶罪的嫌疑人,依法集中办理刑拘手续,并将他们送至看守所羁押。记者了解到 ,2017年以来,李沧交警已办理68起醉驾刑事案件拘留强制措施,每个月都会有近十名醉驾司机被移送至看守所。醉酒司机面临的将是被处以1至6个月不等的拘役,并处于3000元到20000元不等的罚金,吊销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的处罚。

  8月7日上午9时许,在现场,记者看到有三名男性表情沉重地站在一旁。记者得知,这三名司机皆因醉驾被拘,醉驾的原因不尽相同。当工作人员询问这三名司机是否对处理结果认可时,他们都表示认可,并在拘留证上签了字。最后,这三名司机被依法铐上手铐送往看守所。

  记者了解到 ,其中于某某,7月9日下班后驾车到唐山路板桥坊市场附近跟朋友聚餐,期间喝了三瓶啤酒,21时10分聚餐结束准备离开,朋友和妻子两人选择步行回家,虽然朋友劝于某某晚上步行回家,第二天再过来开车,于某某只是随便答应着,心里却想着自己酒喝得不多,离家不远,便贸然开车回家,途中被执勤民警拦下检查,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126mg/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而另一位刘某,考取C1驾驶证不足两年,7月19日下班后到君峰路家附近和同事一起聚餐烧烤,期间喝了三瓶啤酒,21时30分吃完饭准备离开,朋友打车走了,刘某也想到了酒后找代驾服务,但转念一想,自己喝得不多,而且车就停在家附近,最后选择自己大胆开车回家,开出去没有多远就被设岗夜查的执勤民警给拦下了,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101mg/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

  城市信报记者 张林盛 通讯员 栾心龙

   [编辑: 刘晓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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