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网8月9日消息 “没想到坐地铁有这么多东西不能带,我以前还真是忽略了。”家住八大湖街道田家花园社区居民马爱琴笑着说。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宣传工作,使广大乘客更好地了解地铁乘车相关规定及运营安全管理工作,8月9日,青岛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公司联合八大湖街道办事处、地铁公安分局在田家花园社区大润发广场举办了主题为“安全文明乘车,执法与您同行”的执法宣传进社区活动。
“安全文明乘车,执法与您同行”的执法宣传进社区
活动现场,青岛地铁行政执法人员通过现场设立宣传展板,向社区居民全面展示自地铁开通以来,运营公司在维护地铁运营安全秩序,开展安保、安检、执法、客运服务等方面工作所取得的成果。同时,行政执法人员与站务人员还热情地为社区居民发放《青岛市轨道交通条例》宣传和执法手册,并对社区居民提出的问题,逐一进行了详实解答。
值得一提的是,现场向社区居民展示了日常车站安检收缴的各类违禁品实物,工作人员通过实物展示,具体形象地向居民讲解哪些物品不能带上地铁。据青岛地铁行政执法人员车军介绍,乘坐地铁时,壁纸刀和自锁刀以及刀刃超过10公分的水果刀等刀具和锤子等管制器具不能带上地铁;类似发胶、杀虫剂、防晒喷雾、自喷漆等在瓶体标有易燃易爆标志的,超过200毫升的液体也不能带上地铁;此外,外形是手枪的打火机、玩具等,为防止造成恐慌,也不能带上地铁等。现场有一位居民拿出自己随身携带的水果刀向工作人员咨询,工作人员经过测量告诉他,由于刀刃长度超过10厘米,不能携带乘坐地铁。
此次开展宣传活动,使广大居民进一步加深了对地铁安全文明出行的了解和认识,提升社区居民自觉维护车站安全运营秩序、环境卫生及公共乘车秩序的意识。居民马爱琴表示:“很多细节都忽略了,像是水果刀、防晒喷雾之类的以前不知道都不能带着乘地铁,今天真是学到了很多。”
通讯员 徐抒彦 黄婕君 记者 孙贴静
[编辑: 王春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