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全媒体记者 王媛
出租车给游客推荐饭店、旅游景点并收取“好处费”,电信运营商给开发商“好处”以垄断居民小区宽带业务……这些披着“共赢”外衣的行为实际上都是违法的不正当竞争。8月10日,青岛市工商局向市民公开揭露了公用企业领域暗藏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市民如有遭遇,可拨打12315向工商部门投诉举报。
据青岛市工商局反不正当竞争处处长阎世锋介绍,公用企业是指供电、供水、供气、供热等为公众提供产品、服务或由公众使用的业务或行业,因为其具有市场垄断地位,老百姓生活中经常会遇到公用企业限制竞争或乱收费用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今年,市工商局在公用企业领域依法整治强制交易、滥收费用、搭售商品或服务、附加不合理交易条件等违法行为。
不正当竞争行为在公用行业中的表现形式很有隐藏性,记者了解到,水电气暖等行业中,限定用户购买其自身或其指定经营者提供的安装材料、计量器具或设施安装服务;限定施工单位只能向其指定(备案)的设备供应企业购买材料和设备,否则对施工工程不予验收或拒绝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强制用户购买不必要的计量设施、报警装置等;强制收取本应由公用企业承担的主管道材料费、换表费、检定费、线损费、测试费、农村电网改造施工工程人工费和其他国家要求取消的用电保证金、接电费等涉农收费;强制用户接受保证金、押金、预付费等不合理条件;违规收取设备恢复拆装费、拆复费、培训费、IC卡费等;利用优势地位,未经协商,收取用户高额违约金(滞纳金);违规强制或变相强制用户购买保险;强制用户长期预存一定金额的费用,且不对实际使用费进行抵扣等,均属于违法行为。
公共交通行业中的违法行为包括:城市公共交通企业或公交IC卡发行企业未经审批,收取公交IC卡押金;强制收取公交IC卡租金、工本费;发放公交IC卡过程中强制搭售公交IC卡卡套;客运企业违背乘客意愿强制或变相强制搭售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通信行业在销售过程中隐瞒情况或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向用户强制收取增值服务费;采用不合理的套餐营销方式,向用户强制收取上网费、流量费;采用资费差别待遇、滥收费用等手段,强制用户使用其商品;与大中专学校达成协议,强制学生使用本公司服务,或以免费建设“智慧校园”等手段,实施商业贿赂行为;与房产开发商签订协议,在住宅小区独家铺设通信管道,限制其他经营者的竞争等行为,均属于不正当竞争。
有线电视行业中,强制或变相强制用户接受其不必要的服务或购买不必要的商品;利用有线电视节目传输的独占地位,限定用户购买其指定经营者的商品;强制收取用户未使用有线电视前的不合理费用等,也属于不正当竞争。
对于市民反映的旅游季节乘坐出租车,司机给游客推荐饭店、旅游景点后收取“好处费”,工商局表示,双方行为构成商业贿赂,属于违法。此外,电信运营商为垄断小区宽带业务,投资建设小区电信设施,采取向开发商贿赂的方式排挤竞争对手,也构成商业贿赂行为。
[编辑: 张珍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