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0日,记者从市民政局了解到,根据《中共青岛市委办公厅、青岛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实施方案〉的通知》(青办发〔2017〕18号,以下简称《方案》)精神和要求,全市首批40家行业协会商会将逐步脱钩行政机关。
按照要求 ,各相关机关需制订脱钩实施方案。2017年8月14日前,各业务主管单位对参加第一批脱钩单位的全市性行业协会商会完成摸底调查,填报《全市性行业协会商会脱钩单位基本情况表》。按照《方案》要求,逐个制订脱钩实施方案,并一同报送市脱钩联合工作组办公室核准。2017年8月21日前,市脱钩联合工作组办公室对各业务主管单位提交的脱钩实施方案进行核准,下发核准函。
2017年8月28日前,各业务主管单位收到核准函后,推进制订所有脱钩事项的具体方案,涉及相关职能部门的事项,按照管理权限和职能报批,所有脱钩事项都要形成有关部门的审核文件,并统一报送市脱钩联合工作组办公室。2017年9月4日前,市脱钩联合工作组办公室按照程序将行业协会商会脱钩实施方案以及各有关部门的审核文件报市脱钩联合工作组批复。
2017年9月18日前,各业务主管单位按照批复实施方案要求,完成行业协会商会脱钩工作,并向联合工作组办公室报送脱钩工作总结、相关职能部门“五脱钩”批复材料和《行业协会商会脱钩工作单位完成情况表》。脱钩后的行业协会商会法人登记事项、章程、负责人等发生变动的,应到民政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核准或备案手续。2017年9月30日前,市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对第一批脱钩工作成效进行评估总结。
按照《方案》要求,脱钩工作重点围绕“五分离、五规范”展开:机构分离,规范综合监管关系;职能分离,规范行政委托和职责分工关系;人员管理分离,规范用人关系;资产财务分离,规范财产关系;党建、外事等事项分离,规范管理关系。
机构分离,涉及取消行政机关(包括下属单位)与行业协会商会的主办、主管、联系和挂靠关系的,以及分离行政机关或事业单位与行业协会商会合署办公的,由业务主管单位出文。涉及行业协会商会与其代管事业单位分离的,由业务主管单位提出意见,按规定程序报机构编制部门审核出文。
涉及行政职能分离和转移职能的,由业务主管单位出文。涉及国有资产分离的,由业务主管单位提出具体方案,报财政、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审核出文;涉及行政办公用房清理腾退及过渡期使用的,由业务主管单位提出具体方案,报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审核出文。
城市信报记者 张鹏
[编辑: 焦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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