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支队长李万松做客《行风在线》,针对市民关心的养犬登记情况进行了解答。李万松介绍,《青岛市养犬管理条例》规定居民养犬必须依法登记,从去年10月1号开始,公安和畜牧等部门就进入了《青岛市养犬管理条例》宣传阶段和准备登记阶段。
今年的6月8号到12月是养犬登记证集中办理期,养犬市民需要带房产证、居民身份证和犬只的免疫证明到公安机关指定的地点办理养犬登记证,并按照每只犬400元的标准一次性缴纳养犬管理服务费。
为了方便群众办理养犬登记,市公安局在市内三区和崂山区选定24家宠物医院作为养犬登记服务站,并派驻民警和辅警开展养犬登记和收费相关工作。
在集中办理结束以后,养犬登记服务站数量将缩减为每区一家,公安局也将与有关部门进行联合执法。
针对市民刘先生关心的自家体长超过60公分的金毛是否属于禁养犬,以及收取400元的管理费的使用问题。
李万松解释说,公安和畜牧部门制定了40种禁养烈性犬,其中并不包括金毛,刘先生可以到公安机关指定的地点为爱犬办理登记证。
办理犬只登记收取的400元费用将统一上交由市财政,用于犬只的后续管理以及条例费用。
(半岛全媒体记者)
[编辑: 刘晓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