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交通违法行为:酒后处理违法记录被抓正着

2017-09-05 08:07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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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换座,司机被民警抓了“现行”。



  文/图 半岛全媒体记者 刘玉凡 尹彦鑫 通讯员 栾心龙

  近来,全市各级公安交警部门综合施策,对酒后驾驶、涉牌涉证、货车超载、客车超员、变道不打转向灯、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等十类交通违法行为开启地毯式排查模式。9月4日,交警部门曝光的第12批51起大整治交通违法行为,涉及闯红灯、不按规定使用灯光、超载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而曝光的典型案例则包括了公安交警部门近日查处的典型交通违法行为。

  酒驾遇查忙换座

  9月3日11时30分,黄岛交警大队民警在滨海大道与大湾港路设点开展交通秩序大整治行动,此时,一辆车牌号为鲁B×××M5的灰色轿车沿滨海大道驶向检查点,在临近检查点约20米处时,民警发现该车辆突然靠边停下,穿白色T恤的青年司机迅速和旁边的男子交换位置,民警随即上前进行检查,打开车门便闻到了车内散发着酒气。

  当民警指出,穿白色T恤的青年男子陈某是司机时,他却极力否认,拒不配合民警工作。民警立即联系了交通智能指挥中心调看监控视频,面对监控视频,两人都无话可说,经过酒精呼气检测,结果为22mg/100ml,属酒后驾驶。目前,陈某因饮酒驾驶,被处以1000元罚款,驾驶证记12分,暂扣6个月的处罚。

  酒后驾车“自投罗网”

  8月31日15时30分许,即墨交警蓝村中队民警在处理违法时,被一名前来处理违法的男驾驶员引起注意,该驾驶员满脸通红,身上散发着浓浓的酒气,待该驾驶员处理完违法正准备驾驶鲁B86BQ×号小型轿车驶出中队院子时被中队民警当场查扣。经询问,驾驶员张某某(男,36岁,即墨市七级镇人)中午与几个朋友一块小聚,其间喝了3瓶啤酒。酒足饭饱后,想起自己的车辆还有几次违法要处理,于是就驾车到中队,没想到自己竟然自投罗网。而驾驶员张某某酒精呼气测试的结果为51.2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违法行为。民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对其处以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满12分,扣留6个月的处罚。

  酒驾被查花式表演

  9月3日22时,胶州湾高速公路大队四中队民警在青岛西收费站开展交通秩序大整治工作时,看到王某驾驶的车辆远远地在收费站内停下后慢慢倒车,调头逆行约200米后,将车辆停在路边,熄火关上车门迅速逃到了后面驶来的小轿车上。但小轿车司机并没有驶离的意思,而是停在路边打开了双闪。民警随即对车辆进行拦截,并询问驾驶员认不认识车里坐着的人,驾驶员称不认识。随后民警要求驾驶员打开车门,王某发现自己逃不掉了,下车后扑通一声跪在了民警面前。经酒精测试仪测试,王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40mg/100ml,达到了酒后驾驶的标准。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王某将被处以记12分,罚款1000元,暂扣6个月驾驶证的处罚。

   [编辑: 张珍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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