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通知,自9月1日起执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7版),药品品种比上版增加339个,本市参保人选药用药范围进一步扩大。
今年上半年,人社部发布了2017版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为确保全市参保人及时选用新的药品,今年6月份,本市已率先将国家2017版目录中的甲类药品调整到位。
本次目录调整主要针对国家目录中的乙类药品,包括新增的药品或剂型570个,调整限定支付范围的药品260个,国家目录删除药品31个。其中,新增的药品按照有关规定设定了纳入统筹前自负比例,属于临床必需,起治疗作用的药品设定了较低的自负比例;主要起辅助治疗作用及容易造成临床滥用的药品,适当加大了个人自负比例;属于国家和省基本药物的参照甲类管理,不设定自负比例。
同时,自今年9月1日起,将国家药品目录新增乙类药品和36个国家谈判药品全部纳入本市乙类药品报销范围。
城市信报记者 宫岩
[编辑: 焦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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