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全媒体记者 刘金震
9月19日,崂山区教体局发布学前教育行动计划(2017~2020年),在回顾第一、二期行动计划成绩的同时,规划部署了接下来改善学前教育现状的具体举措。该区将继续加大经费的保障力度,公办园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由目前的950元/年计划提高到1500元/年以上,并通过新建公办园、公办园办分园等方式扩大公办学前资源,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不少于12所,统筹普惠性幼儿园布局和总量,以应对新一轮的入园高峰期。
学前教育行动取得显著成效
该区在第一、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中取得显著成绩。从2011年以来,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51所。目前,全区幼儿园112所,在园幼儿1.3万余人,常住人口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100%。达省定基本办园条件标准幼儿园比例由50%提高到95%,幼儿园办园条件得到极大改善。
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也不断提高。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由650元/年提高至950元/年,贫困幼儿生均资助标准由人均1200元/年提高到1800元/年。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占财政性教育经费的比例由1.71%提高至12.73%。同时,幼儿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不断提高。招聘事业编制幼儿教师44人,非事业编制幼儿教师近200人。幼儿教师专科及以上学历人数比例达到88%,提高了13个百分点;教师资格证持有率为86%,提高近20个百分点。
2017~2020年是崂山区新一轮入园高峰期,全区也尚有5%的幼儿园未达到省定办园条件标准,办园条件、办园质量亟待改善和提升。为此,崂山区发布2017~2020年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到2020年,建立全面普及、公益普惠、优质高效、开放多元、具有崂山特色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学前教育总体发展水平位居全市前列。新建、改扩建12处公办幼儿园,增加普惠学位约3000个,平稳度过入园高峰。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在园幼儿比例不低于90%,基本解决“入普惠园难”问题,区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占财政性教育经费比例逐步提高至15%以上,80%的城镇幼儿园达到省、市级示范幼儿园标准,学前教育公益性普惠性显著增强。
新建改扩建公办园不少于12所
从具体的举措上来说,崂山区将构建公益普惠、优质均衡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通过新建公办园、公办园办分园等方式扩大公办学前资源,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不少于12所,统筹普惠性幼儿园布局和总量。开展城镇居住区配套幼儿园普查,坚决纠正配套幼儿园挪作他用、长期闲置等违规行为,通过补建、利用闲置房源改建等方式解决配套幼儿园建设“盲点”,探索通过回购小区配套幼儿园增加普惠学位,缓解普惠学位供求矛盾。
崂山将继续加大经费保障力度,公办园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由目前的950元/年计划提高到1500元/年/生以上。建立扩大优质资源激励机制、民办幼儿园扶持机制,通过以奖代补形式,不断改善普惠幼儿园办园条件,提升质量。同时大力发展普惠性民办园,普惠性民办园生均定额补贴标准由目前的2400元/年/生提高到3600元/年/生以上。按照保基本、广覆盖、兜底线的原则,加大学前教育扶贫、扶弱力度。免除幼儿园残疾幼儿、孤儿、建档立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幼儿的保教费,学前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园生均补助标准由1800元/年/生提高到2000元/年/生。
提高公办园非事业编幼师待遇
与此同时,按照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崂山区将补齐师资队伍短板,实施新一轮园长、幼儿教师全员培训,探索建立幼儿园园长、教师交流、支教制度。提高公办幼儿园非事业编制幼儿教师待遇,经考核认定的公办园、街道中心园、社区幼儿园非事业编制幼儿教师工资达到当地事业编制幼儿教师平均工资的80%以上,逐步实现同工同酬;研究制定民办园教师工资指导线,政府对普惠性民办园的补助资金优先用于提高幼儿教师待遇。
崂山区还将深化学前教育管理改革。一方面是深化幼儿园管理制度改革,探索建立城镇幼儿园片区管理制度,加快理顺公办幼儿园管理体制,协调做好党政机关、群团组织幼儿园脱钩移交区教体局的管理接收工作。另一方面是加快学前教育信息化和国际化,加强幼儿园保育教育指导工作。健全办园质量评估监测体系,加强幼儿园现代治理制度建设和办园行为监管。同时加强幼儿园家庭教育工作,积极发展婴幼儿早期教育。
[编辑: 张珍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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