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7日,记者从市交警部门了解到,青岛市8月共有231名驾驶人因为驾照记满12分被降级。根据相关法规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记满12分记录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注销其最高准驾车型驾驶资格,并通知机动车驾驶人在三十日内办理降级换证业务,如果机动车驾驶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降级换证业务,车辆管理所应当公告注销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作废。
据介绍,驾驶证降级制度只针对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并且是逐级降级,最低降到C1。小型汽车、摩托车等车型不存在降级的问题。需要提醒的是,符合降级条件的,每次只注销准驾车型中级别最高的一个车型,如驾驶人持有A1、A2驾驶证,第一次只注销A1。
驾驶证降级后,如何申请增驾?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十四条规定:已持有机动车驾驶证,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应当在本记分周期和申请前最近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
城市信报记者 张林盛 通讯员 曲海青 栾心龙 实习生 项皓
[编辑: 刘晓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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