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沧区户外广告提升行动拉开序幕 私装户外广告即查即拆

2017-10-12 10:30   来源: 半岛网-城市信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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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11日上午9点,李沧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九水东路北侧鹏程脂渣店的三块大型楼体标识牌进行拆除,标志着李沧区户外广告提升行动正式拉开序幕。

  记者在拆除现场了解到,此处标识牌设置于2009年,楼高17米,广告高6米,共650平方米,执法人员前期做了各项准备工作,现场勘查研究,制定了拆除计划及措施,由2辆大型吊车同时作业,协助人工切割。当天,执法人员请来专业拆除人员从楼顶悬绳而下,空降至墙体广告处,先将待拆广告用绳索固定,然后用无齿锯、电动剪扩钳等破拆工具进行切割,当广告与墙体全部分离后,再通过绳索垂落至地面。同时,执法人员在现场拉起警戒线,确保过往行人的安全。由于标识牌体积过大,加之大风天气,拆除工作预计一周时间。此外,10月11日凌晨,李沧区结合青岛市环境整治要求,还对位于黑龙江路与金水路交会处、夏庄路李沧文化广场、李沧区黑龙江中路上王埠段公交车站西侧的三处高炮进行拆除,实现李沧辖区内零高炮。

  为做好户外广告的提升工作,李沧区迅速行动、查找问题、积极整改,按照青岛市环境整治提升要求与《广告牌匾提升组整治提升工作方案》,李沧区按照区情,紧扣“四纵三横两点一线”(四纵:环湾路、重庆路、黑龙 江中路、青银高速,三横:金水路、九水路、京口—振华路,两点:李村商圈、铁路青岛北站,一线:铁路沿线)等重要道路沿线和重点区域,加大投入和整治力度,开展综合整治提升工作。 拆除工作中,李沧综合执法局通过与广告设置单位商谈,制定拆除方案,以保证拆除工作顺利推进。

  据《广告牌匾提升组整治提升工作方案》中明确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一律不得审批设置新的户外广告设施,已经审批的一律不再办理延续许可。2018年1月底前,完成“一带 、两核、三点、四道”等重点区域影响市容环境的广告拆除工作;2018年4月底前,完成其他区域影响市容环境的广告拆除工作。除高档橱窗、优质电子显示屏、候车亭、人行天桥美化亮化等户外商业广告外,其他各类商业户外广告全部拆除,包括:拆除未经批准或者许可期满的户外广告;拆除占用绿地、道路设置的灯箱、高架灯箱广告,以及临街摆放、张贴的临时性广告;拆除碑牌广告及长期占用人行道停放的机动车辆车体广告等。在新的户外广告设置规划未编制公布前,严禁新设户外广告,对擅自设置的户外广告,采取“即查即拆”,发现一处拆除一处。

  文/图城市信报记者 尚青龙 通讯员 许崇林

   [编辑: 焦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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